第七期 >>

  
                        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政府的责任 低收入家庭的希望
  

--访建设部住宅和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候淅珉


  
  建设部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接近30㎡,但仍有一千多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3㎡ 。住房问题已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的社会问题。政府从强调发展到关注民生、注重住房保障,民生问题成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重点。近日,本网记者专访了建设部住宅和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候淅珉(以下简称"候")。就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实情况和问题,以及将要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深入采访。

  :请介绍一下全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

  :国务院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将廉租住房制度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渠道,要求2007年底,所有市、县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实行应保尽保。

  截至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77。9%,浙江、广东、河北、江西等八个省的90%以上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全国累计投入资金70。8亿元,累计通过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了26。8万户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对27。9万户承租公有住房的低保家庭实行了租金减免;计划新建廉租住房5。3万套。北京、上海、河北三省(市)对申请并符合廉租住房制度规定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此外,各地政府也在积极探索完善这一制度。比如河北省加强督导检查,省建设厅定期召开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及工作调度会等;青岛省级财政承担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80%,各州(地、市)、县财政承担20%;南通市在积极向低收入家庭宣传廉租住房制度的同时,为每一位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办理了银行存取卡,提供租赁信息服务的做法也很有新意……

  问:我国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该制度落实的并不是很理想,原因是什么?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日益重视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廉租住房制度的各项措施正逐步落实。但总体看,我国廉租住房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与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不够重视,,没有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作为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截至2006年年底,还有145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部分财力薄弱的中西部城市,由于廉租住房资金不足,制约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国务院决定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拿出来建设廉租房,但目前部分地区还没有建立以财政预算为主的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同时,随着各地逐步推进城市旧城及危旧房改造,市场提供的低价位租赁房屋日趋减少,供不应求,廉租房源严重缺乏。针对房源和资金短缺这个问题,政府主导建设一批小套型住房,收购、改造一批旧住房,同时探索在住宅建设用地出让时,把建设一定数量小户型、低价位房屋作为出让条件,列为廉租房源。

  按照中央的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区)、县,在2007年内要全面建立。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对城市政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积极落实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规定,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5%左右用于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规定。

  今年上半年,各地要全面开展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的达标验收工作,要求在7月15日前将达标验收报告报建设部备案。此外,建设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年三季度对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问:政府工作报告中写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用意是什么?

  :住房问题是民生的基本问题之一,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几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有了较大提高,城镇住宅成套率达到85%,住房资产占城镇居民家庭资产的比重50%左右。但是,我国不同收入群体之间住房状况存在较大差距,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益突出,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住房需要首先要通过市场来满足,但是低收入者很有可能受到支付能力的限制无力通过市场解决自己的住房。这就要求政府出面,为受到市场排斥的人群提供帮助,以满足他们的住房需要。绝大多数国家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面都是采取市场经济机制和政府保障机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府保障机制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并视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这次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要求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体现了中央政府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视,把住房问题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使低收入家庭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问: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建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

  :一是,2007年所有市县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实现应保尽保。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二是,建立规范、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渠道,落实以财政预算为主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5%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稳步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

  三是,完善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通过新建小套型住房,收购、改造旧住房,用于实物配租。目前,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为最低收入家庭,这是初步任务,今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将保障覆盖面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可以根据不同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的不同,确定家庭可支付租金水平,采取反向递减的方式给予相应的租赁补贴。

  四是,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有限的资源落实到最需要保障的家庭。

二00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