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光焘:我国城市化须研究五大问题

http://www.cnestate.com  摘自  中国经济时报  2003/3/25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中国城镇化水平2001年达到37.7%,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期。

  3月24日上午,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3年会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作主题发言,他重点阐述了中国在城市化过程中值得研究的五大问题。

  汪光焘首先介绍了中国城市化的基本国策。他说,中国城镇化水平2001年达到37.7%,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期。

  汪光焘接着阐述了中国在城镇化过程中值得研究的五个问题:

  第一,要正确认识流动人口在城镇化过程中的作用。城市建设创造了大量的建筑业、工业的就业岗位,农民和其他流动务工经商者,是城市的纳税者,对城市发展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目前进城人口基本已经享用了城市的设施,城市政府不能忽视这些群体的需求,如果不正确引导,会导致类似有些国家的负面现象的出现。我国的有些城市已经出现了这类人群的聚集区,给城市的各项生活设施造成了巨大压力,我们今后要消除和改造这些地区,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同时它还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二,城镇密集地区和大城市都市圈的问题,这实际上关系到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所谓的城镇密集地区就是指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密集发展的地区,对我国而言,主要指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湾地区。这些地区的发展,一定有大城市为骨干。骨干的大城市,在其行政区域内也有中心区域和若干个镇,这些城市和村镇,由于产业、空间、基础设施乃至文化的相互联系形成了都市圈。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产生了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交通拥挤等问题。随着机动化,特别是高速公路等大运量交通设施的建设,中心区人口向外迁移已经有了苗头,这就是城市发展的郊区化倾向问题。大城市周边,以居住为主的边缘集团的产生,就是城市中心经济扩散、或者称为中心带动的结果。从大范围来看,中心城市的大发展,也带动了一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在沿海发达地区,不受行政地域的限制,出现了跨地域的都市圈群体,这样的群体形成了城镇密集地区,这既可以使居民获得在大城市中心区域所不能得到的生活环境,同时又顺应了大城市中心区域快速带动其周边地区发展的必然趋势。都市圈的发展,应当纳入统一规划,要着重考虑环境、交通、通讯等建设,为人们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

  第三,土地问题。从城市聚集的效应来看,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每人60至100平方米。随着地区性人口的不同增长,东部地区城市和镇的土地需求要比中西部地区更加集中。东部地区与部分中西部地区作为国家农业和农作物主产区,保护耕地和城镇发展用地存在着供需矛盾。当前,我国所谓的城中村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都存在的一个问题。实际上,这是在同一地区由于两类土地使用性质不同带来的问题。研究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流传问题,有三方面需要考虑:一是要充分考虑征用土地的占补平衡,按照人口的流入、流出以及经济发展的快与慢,分类确定不同的占补措施,处理好城市和镇的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二是研究非农业的土地流传和征用与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问题;三是要从生态环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角度来认识,城市的形态,既要重视经济效益,也要重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关于适应小城镇发展的财政政策。我国人口多,农村富余劳动力主要是向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转移。根据农民的支付能力和承受能力,应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发展小城镇应当研究动力机制。当前,发展小城镇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财政单位。其有利的一面是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但同时,存在着转移污染企业、随意使用土地等弊端。还有,不同行政机关的决策和执行往往相互竞争和制约,使小城镇发展混乱。大城市向外扩散形成的居住区,如果不属于大城市的同一财政,规划布局往往难以实施。大城市周边以居住为主的城镇,没有税收来源,也就没有财政来源,势必影响发展。因此,小城市发展的动力机制除了需要骨干企业通过大项目来打造以外,还必须通过上级政府调整财政政策来形成。对于面向广大农村服务的小城镇,在其发展教育、科技和面向农村的服务业时,上级政府应当如同扶持农业一样,给予财政政策的支持。总之,东中西部地区城市化和小城镇发展的动力机制各有特点,是省一级政府应当研究的问题。

  第五,关于城镇化水平的计算方法。现在对城镇化水平的统计计算方法,是以户籍管理为依据、结合考虑了人口流动等有关因素确定的,具体讲是以城镇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为统计对象。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际上已经对城镇化水平的统计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照国际通用的计算方法,明确了城镇化不同于城市化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