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日期间举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

http://www.cnestate.com  本网信息部报道  2003/6/25

  为迎接第十三个全国土地日 ,6月24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邀请在杭的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十余家媒体在浙江世贸大酒店举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国土资源厅华宣奎副厅长宣读了已经公开查处的嘉兴市王江泾镇越峰麻纺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件、慈溪市观海卫镇新泽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案件、安吉县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违法用地,拖欠补偿费用案件、嵊州市黄泽镇后枣园村非法转让土地、破坏耕地案件、兰溪市游埠镇政府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案件、缙云县新碧镇姓尚村毁田挖沙案件、瑞安市飞云镇高旺村个体工商户张和文毁坏耕地制砖案件、富阳市城西村党支部书记黄忠鑫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案件、仙居县大战萤石矿违反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采矿案件等九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近几年,浙江省国土资源部门一方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国土资源保障,一方面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据了解,1999年至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在认真做好日常动态巡查工作的同时,先后组织开展了“建设用地执法检查”、“闲置土地清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办案质量检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执法检查”和“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等活动,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1999年以来,浙江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万余件,涉及土地面积近4000公顷,其中耕地2400余公顷,拆除违法建筑1000多万平方米,没收非法建筑物800多万平方米,收回土地近500公顷,罚款金额4.5亿元人民币 ,有119人因牵涉土地违法案件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5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浙江省查处的违法案件来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地,或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占地。二是一些地方未规设计开发区和园区,非法征用、圈占集体土地,拖欠征地补偿费用,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一些地方行政划拨的土地非法入市交易,造成土地收益流失。四是一些地方擅自在耕地上取土、挖沙、建窑,毁坏耕地,乱挖滥采,造成矿产资源的严重破坏。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王松林厅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土资源产生违法案件的原因是:一是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不强;二是有的领导干部长远观念、全局观念不强,没有真正树立可持续发展观,急于求成,受眼前的局部利益驱动;三是国土部门管理松懈,执法不严,对违法行为制止、查处不力。针对存在的问题,王厅长介绍说,将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力度,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深入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二是认真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落实“巡查区域”、落实“巡查装备,为巡查人员配备必要的车辆和经费”落实“巡查职责和奖惩” ,不断提高巡查工作的发现率、制止率和查处率;三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覆盖面广、准确性高、威慑力强的特点,继续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扩大遥感执法检查的范围 ,在遥感土地执法检查中,有关县(市)要将卫片图斑反映的实地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逐一核对,对发现的违法用地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发现的国土违法案件,各级国土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王厅长还强调,对违法案件的处理,不能批评了事、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 必须把查事和查人结合起来,以提高对违法案件查处的威慑力,起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浙江省政府叶红达副秘书长在会上对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要求,他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牢固树立节约用地的观念,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依法查处国土资源管理中各类非法、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在确保经济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处理好用地、管地的关系,促进社会的继续稳定和繁荣。

  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管理新闻发布会的经常召开,一方面推动阳光工程的深入实施,另一方面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全社会的土地法制意识,依靠群众的参与和舆论监督,进一步促进了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好转,从而也更好的推动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