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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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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本网信息部报道 200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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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强化耕地保护机制,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2002年12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把西湖区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试点单位。时至今日,现在这项工作进展的如何呢?
7月10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杭州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现场会”。会上,西湖区国土资源局借助互联网技术展示和介绍了杨家牌楼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西湖区杨家牌楼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通过近半年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肯定,也广泛受到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自1953年国家成立农村互助合作社以来的50年间,各级地方政府一直没有开展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这样使得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不清,导致广大农民对土地权利不明,义务模糊,不能从切身利益出发,主动抵制乱占滥用耕地等违法行为;从而造成集体土地权属不明,四至不清,村镇纠纷不断,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政府部门对集体土地管理也无法做到“凭证管地”,严重影响了全市土地的统一登记,增加了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难度。
西湖区通过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管理,一方面,明确了集体土地的产权主题地位和农民与土地的产权关系,激发和调动了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广大农民在自觉保护耕地的意识上有了显著提高;另一方面,切实保障了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解决了土地权属等方面的纠纷,促进了农村的安定和发展。
会上,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储根荣局长亲自将杭州市第一本编号为00001号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给了西湖区留下镇杨家牌楼村村长张利洲手中,第一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发放,拉开了杭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的序幕。市国土局魏尔平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的同时,要站在加强国土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农村和农民自我保护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从国土资源长远管理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和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力量,克服困难,力争在三年内基本完成全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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