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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土地违法违建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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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本网信息部报道 200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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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邀请在杭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网站四大新闻媒体12家记者16人进行土地违法案例现场采访,并公开曝光。
处理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将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将依法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土地原状。
转塘镇桕联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桕联村村民委员会,于2002年4月15日经西湖区农业局同意立项对该村西家沙70亩、白鸟畈130亩两处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并于同年9月获批准。调整方向为用于发展花卉苗木,规定不能改作它用。2002年8月经西湖区建设局和国土局实地踏勘,同意建生产性管理用房200平方米。
西湖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在2002年12月27日巡查中发现,该村在西家沙产业结构项目上擅自改变用途,填沙石土和扩建管理用房,当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西湖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于12月30日,找该村支部负责人做了土地违法案件调查笔录,并于2003年1月2日对该宗地做了现场勘测笔录。
2003年1月10日西湖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将该案移交西湖区国土资源局监察科,要求立案查处,1月27日经局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于2月11日对该村发出《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2月25日发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西湖区国土资源局向该村发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村又继续在违法用地相连的约11亩土地上进行违建。
综上,该村共非法占地22亩(约14666.7平方米),并在宗地上填土、塘渣等,耕作条件基本被破坏,变成了铲车修理厂、沙砂中转站、车辆维修辅等,并建房7处,划段分别租赁给五位村民经营。
该村超批准面积非法占地建房的行业,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西湖局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7132.5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264.6平方米建筑物,忧愁7132.5平方米土地的种植条件。
对于西湖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桕联村村委会在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夺从容不迫 时间内既不发行处罚决定,也未要求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西湖区国土资源局遂于5月9日向西湖区人民法院送达《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提出对桕联村的违法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目前正在进行中,对另11亩违法用地,西湖区国土资源局已转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另案查处。
上述案件是西湖区国土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的,同时也被2001-2002年度的卫星遥感检测到了,下一步将继续对各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进行全方位查处。
转塘镇桕联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2003年2月18日,西湖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沿320国道、袁浦路进行巡查,途经绕城公路西面转塘镇桕联时,发现耕地上在建房,即找桕联村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做了土地违法案件调查笔录和现场勘测笔录。
经查,2002年10月,桕联村经济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建筑面积为177平方米,2002年11月26日,将该房所在地块占地面积为1866.7平方米(2.8亩)租赁给周埔乡三洋村村民潘志民经营。现查明该地块还建有219米的围墙和未完工的504平方米钢棚,恢复1866.7平方米土地的种植条件。
对西湖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桕联村经济合作社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履行处罚决定,又未要求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西湖区国土资源局遂向西湖区人民法院送交了《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桕联村经济合作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现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在执行中。
该案被西湖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发现的同时,同时也被2001-2002年度卫星遥感检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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