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局作用不可小视
访广州市黄埔区国土房管局局长 夏鸣放

http://www.cnestate.com  摘自  中国房地产报  2003/10/13

  在城市化过程中,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县因城市规模扩大而改为区,然而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区一级局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广州市黄埔区国土房管局局长夏鸣放认为,区一级局要在土地资源管理中自觉发挥作用,努力管好用好本区域内的土地资源。
  
  夏鸣放分析说,近年来,全国县级市撤市设区成为风气,仅广东省就有12个县级市改为区,涉及土地面积1万多平方公里。这不单单是行政区域上的变化,而是与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交叉复合进程,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土地资源上,许多新设的区土地面积都在数百甚至上千平方公里,我们黄埔区属于广州市比较老的一个城乡接合区,总面积也有119.42平方公里。这样大面积的土地,而且正处于城市化的关键时期,土地开发建设的项目多,数量大,要合理开发利用,区局负有重要的责任。不仅要做好征地补偿和查处违法用地,还要规范土地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对本区的土地管理起到统领的作用。
  
  夏鸣放认为,区局处在市局与区政府、政府与群众之间,不仅是区政府与上级国土管理部门沟通和联系的纽带,也是上级国土管理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开发与“城中村”转制的任务十分复杂、繁重。由于长期以来,我们没有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一些违法用地行为使土地资源变得七零八落,不能有效利用,如今对土地资源加以整合十分困难。国家和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提出国土资源工作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资源保障。像广州这样的大城市,每年城建投资达数百亿元,市级职能部门要保证市级重点工程的用地和发展规划,区招商引资和建设用地,就要靠我们积极主动解决,否则就影响区的经济发展和建设。
  
  夏鸣放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本身不是目的,真正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利益格局应当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导,各级政府主要是为实现这种利益服务的。过去长期存在的集体土地隐形交易、房地产发证难等问题,大都是由于区一级没有很好发挥作用,不能履行监管的职能。尤其是拥有大量农村的郊县和城乡接合部改为大城市的区以后,重点就是要探索建立统一、公平、规范的土地市场,完善市、区两级土地储备体系和管理体系。
  
  夏鸣放认为,我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就是在一个面积近万平方公里的城市里,各地区的土地状况也有很大差别,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只有因地制宜,才能科学合理,真正做到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夏鸣放联系实际谈了自己的体会。他说,注重充分发挥区局作用,使我区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摆脱了被动局面,初步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加强土地管理法规的普及、宣传和教育活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村社和个人树立起按规划用地,依法申请用地的意识;二是通过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统一管理,拆迁工作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的现象得到了改变,市里的新机场输油管道工程用地,本区的乌涌河改造二期、生水塘绿化用地、南海神庙绿化广场等重点项目用地得到了保证;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方针,加强土地监察,一些违法用地行为被遏制在萌芽状态。去年下半年以来,对80多宗闲置用地项目进行了检查和处理;四是经过积极探索,闯出了一条地籍管理社会化、产业化的新路子,建立了区级土地信息数据库,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明显加快,去年完成房地产登记发证12,000宗。区级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呈现出在克服困难中创新、在解决矛盾中发展的良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