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土地新政:5年内单宗商住地成交价不得超37亿

http://www.cnestate.com  观点地产网  2018/10/11

  10月8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国土局发布《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住性质征地留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加强顺德商住留用地使用权的供应管理提出一系列新措施,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获悉,此次《通知》针对商住留用地供应全区统筹、实行集体收益保障制度、合理控制单宗商住留用地供应规模、严禁设置影响公平的限制性准入条件、合理确定委托转让价格等提出具体意见。
  
  其中,《通知》率先强调商住留用地供应全区统筹,即经批准纳入区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商住留用地方可推出市场。今后顺德各镇街须按照“商住留用地对应项目的征地时间(按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间)前者优先、商住留用地所属股份社(或独立核算的股份小组)近三年未转让商住留用地优先”的原则,对周边公共设施配套成熟、具备开发条件的商住留用地方可申报纳入本区域的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合理控制单宗商住留用地供应规模,要求合理控制拟转让留用地土地面积和建设规模,并确保土地成交总价不超过本镇(街道)商住用地历史最高成交总价,即对顺德十个镇街进行了土地最高价限定。
  
  据悉,目前顺德土地成交价最高为乐从镇(37.25亿元),由泰禾集团此前在2016年所拿下地块,其次为北滘镇(34.4亿元),其他镇街最高限价则在20亿元及以下,最低为均安镇(14.00亿元)。这意味着,未来顺德以上镇街的商住留用地地价将不得超过37.25亿元。
  
  此外,《通知》提出不得盲目、过高设定商住留用地起始价、底价,若因底价过高导致流拍的,自流拍之日起1年内不予推出市场;未达到“净地”、“熟地”标准的商住留用地,不予受理转让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可按≤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提留集体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