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流动性风险防控: 暂停西安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http://www.cnestate.com  观点地产网  2019/4/24

  4月23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2019年5月13日起,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规定将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通知指出,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
  
  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通知要求,严格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加强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查,借款人须在申请贷款前12个月按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以贷促缴,以缴定贷”,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障基本刚需,确保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另外,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