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提高土地利用率

http://www.cnestate.com  中国房地产报  2004/9/16

  为加强土地资源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近日,盐城市落实土地集约利用五项措施。

  这五项措施具体为:
  一是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投资强度要求,省级开发区每亩实际投入(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在内)不低于120万元,其他地方每亩不低于80万元。加强建设用地定额管理,节约使用土地。规划部门在划定红线和审核总平面规划时,要严格控制工业类项目内部的行政办公等辅助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在教育、卫生、工业、科技等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二是充分发挥地价杠杆作用,提高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比例。严禁低价出让土地,各县(市、区)协议出让土地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保护价。另外,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商业、旅游、娱乐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必须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未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的,其出让合同一律无效。

  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开发区要努力提高区内生产性用地比例,省级开发区一般不得低于70%。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凡建设多层厂房的,可适当减免有关规费。

  四是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提高用地集约化程度。按照“发展小城镇,缩并自然村”的要求,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鼓励集中建设农民公寓楼。五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监管,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严格处置闲置土地,对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日期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向土地使用者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其限期开发建设,对逾期不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已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坚决依法收回,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重新进行市场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