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试行新政策 盘活低效仓储用地改为商业用地

http://www.cnestate.com  观点网讯  2024/7/16

  7月12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关于城区低效存量工业仓储用地改为商业用地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了解读。该政策旨在为有效盘活土地资源,补齐城市功能短板,进一步规范我市低效存量工业、仓储用地改作商业设施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由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自2024年6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明确了适用范围、实施方式、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地价标准、出让年限、批后监管、产权登记等关键要素。
  
  适用范围。为减少政策出台后对我市城区二环路内核心地段商业用地出让的影响,同时推动重点园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维持工业姓“工”基本面。本实施意见适用区域为四城区二环路以外区域,不含鼓楼区、台江区,金山工业园区橘园洲片区,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产业发展和古城保护中心、金城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
  
  实施方式。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现状保留使用、内部改造、拆除重建或宗地内空地新建四种方式建设批发市场、酒店项目,土地用途进行相应变更,改为旅馆用地的应先拆除后重建。
  
  申请条件。土地权属清晰,未列入收储计划,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土地10年以上,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申请时点土地剩余年限不少于10年;同时项目需纳入福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不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情形。
  
  审批流程遵循属地受理原则,企业需向属地区政府提交申请,经市政府审定后,市资源规划局出具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条件函,与土地使用权人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标准根据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价格差价确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批后监管要求企业与属地区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税收、监管年限和违约责任。产权登记需整体办理,不可分割登记、分割转让。
  
  政策亮点包括完善政策配套、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转型等。福州市作为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国试点城市,通过该政策探索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政策机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政企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