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函五大城市 建设部拟叫停不合法个人集资建房

http://www.cnestate.com  第一财经日报   2005/2/17

  日前,建设部向北京、上海、成都、南京、厦门五城市房管部门发函,要求这些城市汇总报送当地个人集资建房情况,并征求这五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此事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此次发函仅属普通调研性质,但据建设部一位官员透露,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关注个人集资建房中可能出现的违规现象,对不合法的个人集资行为将坚决叫停。

  对此,北京市首例个人集资建房发起者于凌罡表示欢迎。作为国内此项创举的始作俑者,于凌罡说,“目前很多城市都有效仿个人集资建房的行为,但很多仅停留在表面上的复制,不能了解集资建房的核心价值,其中也不排除别有用心者的参与。”
于凌罡认为,个人集资用房意在于,创建个人先付一定比例款项、共同承担风险、追求相应品质的新型建房购房模式。目前在很多城市没有相同价值观的模仿只会对这种创举带来伤害,国家建设部意欲规范集资建房行为,是比较及时的。于凌罡表示,从另一个方面,个人集资建房已经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有利于这种模式的规范发展。相信建设部能支持合作建房。

  在此之前,北京市国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丁世华曾表示,对于个人集资买地,从土地市场这方面来说是行得通的。至于后期开发是否符合开发土地的资质要求,目前相关法律还不是很明确。而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认为,于凌罡倡导的是非营利集资建房,不属于非法集资。

  “个人集资建房行为没有违反法律。”北京房产律师秦兵认为,消费者自发合作建房是开发商的欺诈营销方式和行为导致的必然结果,随着消费者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自建住宅必将在中国得到更大发展。据介绍,在美国、欧洲,个人合资建房的整体比例约占30%左右。

  目前,市场对于个人集资建房持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购房专家舒可心认为,个人集资建房是对目前极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的反抗。社会意义远大于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发展。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表示:“这种形式不会成为市场主流,它需要很强的专业开发技术和专业管理能力,而并不是每个建房人都能驾驭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