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土地规划凸显“三大效益”

http://www.cnestate.com  西海商报   2005/2/23

  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通过几年的实际运作,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初步形成,规划实施的各种管理制度开始建立,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大效益”开始凸现。

  据了解,为实现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阶段性目标,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从3个方面入手加大了工作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以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我省在规划期内保护基本农田面积达到55.04万公顷,保护率达到80%。

  此外,通过退耕还林还草、治理土地荒漠化,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全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4年来,累计退耕13.12万公顷,荒山造林种草20.8万公顷。

  经过努力,我省土地规划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