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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招商用地要过七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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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国土资源报 20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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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重庆市已连续出台两项旨在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有效规范招商用地行为的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全市不同区域用地投资、产出强度的最低标准,并设定了招商用地的投资底线。
重庆市政府2005年1号文件强调,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开发区、园区引进项目必须向开发区、园区集中,进一步提高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利用的集约化水平。文件还明确,市、区、县自治县、市土地出让价格不能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限价。
该市按都市发达经济圈、渝西经济走廊等四大经济发展区域,分别制定了明确的单位投资强度、单位产出强度、容积率、就业吸纳比率、能源消耗水平、水资源消耗水平、环境保护标准等7项参数。其中,对重庆北部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要求最高,其单位投资强度在2005年~2006年的近期不低于每平方公里30亿元,2007年~2010年的中期不低于每平方公里40亿元;单位产出强度近期不低于每平方公里60亿元,中期不低于每平方公里80亿元;容积率不低于1。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三峡库区,单位投资强度近期不能低于每平方公里5亿元,中期不低于每平方公里8亿元;单位产出强度近期不低于每平方公里10亿元,中期不低于每平方公里16亿元;容积率不低于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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