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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年内“模拟试验”
学者建议:高级住宅税率也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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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每日商报 2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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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各类消息:“两会”期间,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被代表们提出,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新房地产税可能将于今年年中选择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认为,“开征房地产税是房地产持续发展的关键”。
据介绍,新的房地产税,可能涉及征收不动产闲置税,以及高档豪宅可能要收较高的税等等。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方面,既有税种多、环节多,又有征收不到位的问题;既有收费多、收费不合理而影响征税,又有税收负担不合理的问题。此外,还有房地产土地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有关人士介绍,模拟运行的新房产税初步方案,其中在二手房交易中,将征收5%的营业税、20%至60%的所得税、20%至60%的增值税以及4%的附加税。换言之,一套房子即使没有利润,也可能要收9%的税,而有利润的房子,税则可能占到利润的50%。
他说,此举本意并不是通过增加税种而加重税负,而是要将一些繁杂的税费进行统一规范。同时,正是由于税费及土地批租的不规范,增加了许多隐性成本,房地产开发商也因这种非规范渠道的差额获取了更高的利润,明确征税规范后,相应成本反而可能下降,起码增加了透明度,更有利于监督。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说,在发达的市场体制下,房地产税应该是财产税中的一种,同其他财产税一样,与消费税、所得税构成了一个国家赋税结构中的三大支柱。目前国内的房地产税的征收情况是,一方面税种繁多、收费复杂、租费杂乱,另一方面房地产税比重偏低,与房地产有关的税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36%,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仅为8.12%。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严重投机炒作、造成房价快速上涨、泡沫四起,这与房地产税费的偏低有关。
对于房地产税的具体操作办法,易宪容提出了一个“商品房市场税率体系”的新概念。他说,可以仿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征收,以“累进制”的方式,将所有的商品房按照房屋类型(包括价格与面积)划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税率征收级别,房价越贵征收的税率越高,房价越便宜,税率越低甚至能够享有政府越多的补贴,以这种累进制的方式来调节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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