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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2004年国土资源局主要工作情况及2005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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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0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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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是国土资源管理深化变革的一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为主线,以转变观念深化改革为举措,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较好地发挥了宏观调控经济的作用,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1、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
今年,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发挥土地调控功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一是深入开展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按照标准和政策界限抓紧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函>的通知》(浙政办明电[2004]2l号)精神及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督查组整改意见,我市按照撤销、整合、核减的要求,对全市原有105个开发区(园区)已撤销89个,整合1个,省政府同意保留的开发区(园区)15个,撤销率为85.7%;开发区(园区)规划面积由原来的736.6平方公里,压缩到现在的93.84平方公里,压缩率为87.26%。对撤销的89个开发区(园区)进行了“摘牌子、撤班子、收印子、清广告”,并已全面落实到位。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我市在巩固去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及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暂停”(暂停审批农用地转用、暂停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调整和修改、暂停涉及土地利用的各类规划修改),认真开展了“五项清查” (新上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开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促使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全面走向规范,取得了宏观调控的成效。
2、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转变国土资源管理理念
我局针对宏观形势的变化要求,转变观念,积极应对。一是指导思想上,我们强化了全局干部职工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的树立和培育,从整体上提高了行政水平和行政能力。二是在管理理念上,我们摒弃前几年重保障轻保护的趋向,树立资源保护与保障并重的理念,特别突出了基本农田、矿产资源的严格保护,强化了用世界上最严格的政策保护耕地的意识,有力地促进了资源保护。三是在资源利用观念上,我们从前几年重视量的扩张转向今年重视质的提高,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突出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和考核,有效地化解了用地紧张的矛盾。四是在管理体制上,根据省以下国土资源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我们努力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作好充分准备。目前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3、坚持严格的保护观,促进国土资源持续利用
资源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今年是我市资源保护力度最大的一年。在土地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以建促保。今年全市计划完成土地整理15万亩,建成标准农田12万亩(其中市区完成土地整理4.5万亩,建成标准农田3.6万亩),获取折抵指标1.5万亩,垦造耕地5000亩。截止lO月底,全市共立项土地整理面积12.60万亩,可建成标准农田lO.04万亩,已验收土地整理面积16.88万亩,建成标准农田13.32万亩,可获折抵指标1.69万亩;优质园地整治已验收项目3个,完成整治面积4103亩;宅基地整治项目立项3个,完成整治面积90亩。二是全面开展基本农田检查和标准农田核查工作,以检查促保护。通过标准农田核查,全面查清了全市的标准农田状况,掌握了标准农田的动态变化。据调查,1998至2003年全市经省国土资源厅复核认定项目365个(含市区50个),土地整理面积168.2775万亩(含市区41.8710万亩),整理后耕地117.1305万亩(含市区30.1995万亩),建成标准农田115.7220万亩(含市区29.5425万亩)。核查后经各级政府领导签字,查实已被建设占用3.1094万亩(含市区0.4670万亩),规划准备被建设占用(现仍为标准农田)3.8813万亩(含市区0.4778万亩),个别项目标准比较低,仍保持旱地状态的非标准农田1.8197万亩。扣除以上三种情况,我市实有标准农田为106.9125万亩,占省核定标准农田面积的92.39%。对查出来占用的标准农田,按省政府要求认真补回去。通过检查和核查,我市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面积进一步落实到田块,责任落实到专人,数量得到保证,质量得到保障,用途得到保护,实现了全市连续第九年耕地总量占补平衡,受到了全国人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在地矿管理方面,我市认真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及矿山布局调整,从金华市情、矿情出发,进一步压缩矿山数量,优化矿业结构,实行小矿山的“关、停、并、转”,全市矿山总数已由《规划基准年(2000年)的1080个减少到目前到696个,减少率为35%;禁采区矿山逐年关闭,目前已仅剩23个,预计年底可调整到20个以下;限采区矿山得到控制,逐年减少,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趋向合理。同时,积极开展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抓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实施,目前全市已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42400多万元,预计到年底可达到530万元,其中有6个县(市)已全面完成,增收面为91.2%。
4、坚持集约的利用观,化解建设用地紧张矛盾
针对今年农转用冻结后的用地紧张局面,我局通过节约土地和集约用地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一是严格执行“双控”标准。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坚决执行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控制标准,大幅度提高园区工业用地的使用效率。市区每亩投资强度已达100万左右,平均容积率1左右,除重化工项目外,厂房基本上达到二层以上,项目绿地率已降到20%。各县(市)的投资强度也已有了较大提高。二是加快供地审批。针对我市供地率偏低的实际,我市以用地冻结为契机,采取措施加快供地,并对那些项目不落实的预安排土地进行调整,将土地供给急需用地的项目。到10月底市区未供土地减少到5818亩,供地率达90%。年内全市供地率争取达到90%左右,市区达到95%,除部分经营性用地、公共建设用地(如体育馆等)年内供地困难外,其余土地全部要供到项目。三是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从五月份开始,我市全面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和未供建设用地清查,做到上下互动配合,逐个项目逐个地块核查。截止lO月底,全市共查出闲置一年以上的建设用地145宗,面积6195.712亩,其中市区47宗,面积5038.362亩(包括金华北山游乐园闲置1997亩),对查出的闲置土地采取收回从新出让等措施,已处置闲置土地2928.13亩,其中市区2626.97亩,年内除个别项目外,其余闲置土地要争取基本处置完毕。全市核查出历年批准未供的建设用地789宗,面积43861.14亩,其中市区308宗,面积12395.83亩。四是盘活存量土地。我市坚持不等增量,盘活存量的工作思路,用好已批地、清理未用地,盘活存量地,充分发挥我市国有、集体存量资产多的特点,通过退城进园等政策的实施,盘活存量土地,满足了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之所需。
5、坚持公平竞争观,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市场
在国家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我市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园区)建设资金紧缺的实际困难,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行为。按照总量控制、适度投放、合理出让的原则,认真做好土地出让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筹措资金。截止lO月底,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220宗(包括城市规划区内124宗,城市规划区外96宗),面积5227.4234亩,出让金额82.27亿元(包括招标48宗,面积62.8453亩,出让金额21.49亿元;拍卖134宗,面积3125.0929亩,出让金额68.10亿元;挂牌38宗,面积2039.94亩,出让金额12.38亿元)。其中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共计5l宗,面积2190.5亩,出让金总额22.71亿元(包括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出让33宗,城市规划区外18宗)。同时,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建筑用砂(不含河道采砂)基本实现招拍挂方式出让,还逐步开展了砖瓦粘土等乙类矿和水泥用灰岩、萤石等甲类矿采矿权的有偿出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今年有偿出让采矿权242宗(拍卖、招标、挂牌、协议),收取采矿权出让金2781.42万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有效执行,提高了资源利用的效率,促进了规范管理。
6、坚持严格的执法观,努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抓住国家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这一有利机遇,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全市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在行政执法的一些“盲区”、“禁区”,以及执法监察工作的模式、对象和内容上取得新的突破,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个案立案查处为主向集中、大范围清查土地违法案件转变,从主要查农村、农民向查城市区域、园区企业用地转变,从查单一非法占地案件向破坏耕地、非法买卖、改变土地用途等综合违法案件转变。不仅一大批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处理,而且查结率提高,未批先用、边批边用、破坏耕地等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管理秩序,改善了执法环境。一是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截止到lO月份,全市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260件,涉及土地面积450.8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8.3公顷;已结案1223件,涉及土地面积421.6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41.11公顷。其中:拆除建(构)筑物39.84万平方米;没收建(构)筑物237.12万平方米;退(收)回土地428.54公顷;收缴罚没款298.0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718件、涉及土地面积49.1公顷、其中耕地22.05公顷,分别增加了70.33%、758.76%和993.47%。二是开展对违法用地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份开始,我市全面开展了农村非法买卖集体土地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截止到8月份,全市共处理非法买卖集体土地行为145宗,拆除构建物78458.9平方米,没收构建物105476平方米。5月份至9月中旬,全市开展了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使用专项检查,共清欠3221.0760万元,其余2322.286万元拖欠费在积极催讨中。三是做到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截止到lO月份,全市给予土地违法行为人党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已接受刑事处罚1人。四是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截止到10月份,全市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42件,共收缴罚没款99.98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0%和23.6%。在制止和查处毁田挖砂工作中,我市国土资源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有效地遏制了非法挖砂的行为,维护了黄砂资源的管理秩序。浦江县在查处违法采砂行为中,就逮捕1人,刑拘2人,取保候审4人。五是进一步加大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今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通过成立土地信访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全市土地信访协调会议,组织信访督查指导,定期通报信访情况等措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全面检查,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土地信访矛盾,明显提高了土地信访工作的效果。到目前为止,上级督查交办给我市的581件信访事项,已经办结的427件,完成率73.5%。东阳市是办理群众信访工作量较多的县(市)之一,在调处中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上级交办的107件信访事项中已经全部办结。永康市全面开展了违法用地清理整顿为重点的信访处理工作,市委从机关各部门抽出300多人组成17个督查组,落实信访任务。
7、坚持群众的利益观,为失地农民提供生活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我市根据省政府27号文件和市政府一系列政策要求,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推进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一是规范征地程序,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政策。在宏观调控、银根抽紧的情况下,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被征地农民保障资格的认定工作。做好对各乡镇(街道)、村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的指导工作,积极协调和收缴被征地农民的政府补贴资金,保证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的落实和及时到位。二是改革征地管理体制,探索征管分离的做法。金华市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市区事权的划分原则,积极开展征地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征地监督管理工作。并结合土地信访工作,按时完成了“平安金华”的征地调研工作和省厅关于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调研任务。
8、坚持高度的责任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今年来,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全市共发生16起小型地质灾害(包括磐安10起,婺城区3起,浦江2起,东阳l起),由于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测群防工作做的好,均没有伤亡事故。尤其是发生在5月16日浦江县前吴乡古塘口村发生的大面积山体滑坡。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滑坡发生前,浦江县国土局组织有关部门、乡镇积极做好预防,由于措施得当,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是一起成功的地质灾害预报。为此,省厅转发了浦江的做法。今年8、9月份,14号台风“云娜”、18号台风“艾利”和21号台风“海马”过境我市,在此台汛期间,我市共出动了183组,728人次,到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共检查了隐患点407处,撤离危险点65处,撤离危险点人数共1525人。全市在这3次强台风过境时,均未发生较大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
9、坚持牢固的效能观,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今年是机关效能建设年。我市根据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强化教育,完善各项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较好地树立了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一是强化教育牢固观念。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开展了“廉洁从政树形象”教育活动、“五守”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六项禁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强化职业道德规范,以增强执政为民,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群众意识。同时,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提倡学先进、学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防微杜渐,引以为戒,自觉廉洁奉公。二是联系实际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实施,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工业经济服务月”、到企业上门服务等活动;三是建立健全效能建设制度。我们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末位管理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服务承诺制,强化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大效能监督力度。将行政为民措施、省厅禁令上墙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成立了效能督查小组,严格劳动工作纪律,加强平时督查,加大效能投诉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列入年度考核。五是结合《行政许可法》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对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布。各处室间建立互通制、设置流程表,窗口实行“一次性受理、内转外不转、简化办事程序、一条龙服务”,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总的来看,2004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良好,但由于受种种因素影响,目前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我市的资源制约与发展的矛盾、资源补充与潜力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仍然不能满足被征地农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水平需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进展缓慢;四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压力大,土地信访形势严峻。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困难,我局将深入开展调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三、2005年工作思路
2005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为主线,以实现资源保护和资源保障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为保障,严格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健全土地集约利用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具体要树立一个理念,探索二种机制,做好三项调整,实现四个突破,强化九项工作。
树立一个理念,就是树立全新的国土资源管理理念。要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真正统一到《决定》上来,进一步增强对严格土地管理和切实保护耕地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正确领会严格土地管理和切实保护资源的新思维、新要求,确立国土资源管理的新理念。
探索两种机制,就是探索资源保护和资源保障的机制:
一是探索全新的资源保护机制。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就要在保护措施上有所创新,探索建管结合的资源保护模式。在建设方面,主要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增加有效耕地。管理方面,主要通过实行严格的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和严厉的破坏耕地惩罚制度来实现。矿产资源的保护同样要两手抓,一手抓资源规划,一手抓资源保护和监管。
二是探索全新的资源保障机制。要正视我市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的市情,探索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新途径。土地管理方面,主要利用我市存量土地多、土地利用率普遍不高的特点,眼睛向内、挖潜增效,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率。对新增用地的利用更要实行严格的考核,要精打细算,绝不允许出现新的闲置和浪费。矿产资源方面,主要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强化储量管理、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实现节约利用的目的。
做好三项调整:
一是调整区片综合价。针对近两年暴露出来的分区划片,价格定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片区综合价,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执行。
二是调整基准地价。随着经济的发展地价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2003年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地价的区域分布规律,相对价位都发生了变化。原来公布的基准地价已经不适应,需调整。
三是做好农用地的分等定级评估工作,建立符合实际的农用地质量评价体系。
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实现执法工作模式的新突破。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与国务院《决定》相配套的有关规章和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巡查责任制度,扩大巡查范围,提高巡查覆盖面,集中力量开展巡查、跟踪巡查、与城建、公安联合巡查、节假日巡查等多种形式的巡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不断提高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上见实效。同时加强对县(市、区)局和国土中心所的巡查工作实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巡查结果列入年终执法工作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
二是实现土地审批前后管理执法监督的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遵循预审原则,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跟踪监督,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做到项目建前、建中、建后监察。对确需因规划调整修改规划条件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提出申请,按法定程序重新报批,补缴出让金。项目建设单位事前不主动申报备案的,则按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自提高容积率依法处置。
三是实现土地信访工作新突破。要针对严峻的土地信访形势,深入进行研究,不断创新制度,加强和完善信访排查、约谈、双向保证等制度,推行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及时查清问题,解决矛盾,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减少越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切实把我市的土地信访降下来。
四是实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教育的新突破。加大对新修订《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力度,以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
强化九项工作:
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十分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它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障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认真抓好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努力拓展用地空间。积极抓好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工作。继续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完成土地整理10万亩,建成标准农田8万亩。贯彻落实好“有保有压”的方针,做到保城镇规划区,压一般乡镇:保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压一般性项目:保近期,压远期。在耕地保有量和农保率不变的前提下,用足、用好、用活土地开发整理和宅基地整理二项折抵指标,努力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急需项目的用地。
2、强化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坚持集中利用和节约利用的原则,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把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作为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来抓,做到一手抓开源,一手抓节流。对用地量大、投资效率低的项目在使用土地上适当提高供地价格;对用地量小、投资效率高的项目在使用土地时适当降低供地价格;对一些占用耕地少,开发面积大的区块优先给予安排,以占用最少的耕地资源,开发最大的用地面积,对一些区域优势明显的工业用地,推行招拍挂方式进行供应。严格执行浙政发[2004]37号《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定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达不到相应规定要求的用地不报批。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增加“双控”指标条款,明确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开工投产日期等指标,并加强土地出让后跟踪监督管理。对那些批而不用,供而不建的土地要坚决依法收回,对那些多批少用的土地,通过协商给予合理补偿的方式,动员土地使用者退出不用的土地或由政府收回多圈的土地。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转让或出租厂房,实施厂房加层,改造厂区布局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控制工业区沿路布置商业、住宅用房,鼓励工业功能区建标准厂房,多层厂房,提高土地的集约化水平。依法处置闲置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闲置二年以上的土地,坚决依法收回。
3、强化土地征用工作。要根据实际,完善土地征收和征用的制度,将《宪法》保护耕地和保护失地农民利益的精神贯穿到整个征地过程,力求在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标准方面有新的突破。严格按法律程序征用土地,坚持政府统一征地,严格界定公益性、经营性用地,区分土地征收与征用。完善征地协商制度,在与村集体草签征地协议前必须举行有三分之二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的协商,广泛听取和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经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要公告7个工作日以上,在依法进行“两公告”的基础上,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落实等工作。认真督促落实法定的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做实、做细征地工作,力争征地政策处理的过程更主动、更迅速。
4、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收购储备计划以及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切实加强包括增量和存量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和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规范土地二、三级市场。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通过科学测算,确定年度商住用地出让计划,采用调节土地供应量阀门来调节土地市场行情,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信息,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保障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平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严格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和土地交易市场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5、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深入推进采矿权市场建设,继续做好新开发采矿点公开有偿出让的工作。同时,在打击非法取土的基础上,将黄砂、矿产资源管理全部纳入依法管理和有偿使用的轨道。全面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要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理念,落实各个采矿权的受让单位做好矿山开发利用后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防止再出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分离的现象。并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与土地利用开发相结合,使矿山治理与土地资源利用形成共生互惠的局面,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开发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生态环境的有效统一。
6、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一要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增加日常和汛期的监测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落实好防灾领导责任制,落实防治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积极开展地质防治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要加强灾害的避让和治理,结合村庄整治、中心村建设等工作,将危险地带的人员及时迂离。
7、强化国土资源执法。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要以最严格的执法为保证,要突出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的惩戒制度,追究资源破坏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达到惩戒和震慑的功效。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把管理土地和矿产的各项工作,宣传、反映给社会,将国土资源政策让社会公众知晓、了解,构筑起与群众联系的桥梁,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依法用地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源头上减少和刹住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
8、强化国土资源队伍建设。一是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坚持党委中心组、党支部、机关学习制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要继续履行首问负责、责任追究、一次告知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达到用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改变工作作风。三是进一步巩固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五条禁令”“十项便民措施”、省厅“六项禁令”、省纪委“四条禁令”。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建设。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国土所”活动,通过百村座谈,万人参与,推动国土中心所文明建设。五是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通过中层干部任职考察和岗位调整,贯彻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保证2005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9、强化国土资源基础工作。一是强化土地产权管理。严把土地登记关,做到“四个不予登记”,即,对经营性用地没有进行“招拍挂”的,不予登记;对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登记;对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予登记;对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或提高容积率的,不予登记: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不予登记。积极稳步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改进,逐步推广。进一步健全土地确权、土地登记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分割登记制度,开展土地登记复核验收,加强对出让地块容积率、用途等要素的复核验收。三是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完成地籍信息可查询系统,完善政务网公开制度,完善局域网建设,建立健全电子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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