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贷逾期罚息提高 各银行已开始执行新规定

http://www.cnestate.com  浙江日报  2005/4/13

  如果你是按揭购房一族的话,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而未还款,银行是要加收一定的罚息的。不过,央行上月调整房贷利率后,对逾期还款罚息政策也作了调整,新规定是:在合同约定的房贷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具体加收幅度则由各商业银行自定。记者今天从省内一些主要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各银行已开始执行央行罚息新规定,但态度普遍较谨慎。

  据了解,以往房贷逾期还款罚息各家银行都是按固定的0.21‰日罚息率计算,超过1天算1天。而目前省内各银行,除工行折中选择了加收40%,建行按最高限加收50%执行外,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罚息还是往30%的底线靠的。据浙商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王勇强透露,该行就选择了加收30%。因为现在提前还贷的多,逾期还贷的并不多见,恶意不还的还要少,毕竟客户是有房子等抵押在银行的。另外,罚息高低实际相差金额很有限,以此来制约那些恶意欠款客户作用也不大,更多的是一种警示。

  打个比方,以月供5000元、执行6.12%基准利率的房贷为例计算,逾期30天,原来罚息额31.5元,按照新规定,最低罚息额为33.15元,最高罚息额38.25元,分别比原来只多缴了1.65元和6.75元。

  需要提醒的是,罚息新规定也是按新老有别的原则付诸实施。对新客户,银行从3月17日起就执行,而老客户还是要到明年1月1日起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