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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拆迁估价新规破解补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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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人民日报 20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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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实施后,该市拆迁安置成本预计将升高20%以上
3月1日即将实施的《贵阳市房屋拆迁估价规定》中,拆迁难点将实现“关口前移”,进行估价在先,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完全退出此过程。新规定有望从根本上改变估价不一这一长期导致房地产开发纠纷不断的状况。
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处长犹慰介绍,与旧规定相比,新规定最大的变化在于拆迁难点的“关口前移”。由于估价在先,把双方认可的估价结果作为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先决条件,因而从根本上避免了以往开发商拿到《拆迁许可证》后,再与被拆迁户讨价还价,矛盾丛生的问题。
新颁规定在原有估价办法中单一使用市场比较法的基础上,新增了成本法和收益法。据介绍,这3种估价办法基本适用目前所有拆迁房屋。被拆迁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估价办法。估价由具有资质的中介单位独立完成,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选择评估机构。
新规定还要求估价适用“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和“估价时点原则”。前者以房屋最佳使用状态为评估依据,后者以正式颁发《拆迁许可证》为评估时点,这样可以冻结今后补偿给被拆迁人新房的单价,无论待建的新房今后价涨多高,被拆迁人也能以现价购买。有多年房地产管理经验的犹慰估计,新规定实施后,该市的拆迁安置成本将升高20%以上,一部分是因为估价的程序和时间延长,另外相当一部分将转移到被拆迁人的头上。
估价结果最后的裁决权在于由专家组成的评估技术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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