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新设开发区城市新区 继续紧缩地根

http://www.cnestate.com  经济导报  2005/4/22

  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山东土地供应继续实行从紧政策,着重推行土地集约经营。
  
  据省国土资源厅介绍,经测算,今年全省建设用地需求可能超过50万亩,而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有19万亩,缺口巨大。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我省继续实行从严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着重对建设用地的结构、布局进行调整和整合。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改革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方式,对国家下达我省的计划指标,实行全省统一调控、分类编报、逐级下达,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和考核。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引导建设项目向开发区和城市工业区集中。鼓励企业在现有用地上增资扩股,鼓励停产、半停产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厂房开展合资、合作和嫁接外资。

  按照赵克志副省长在全省国土资源局长会议上的要求,在制定我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时,既要明确投资强度,又要明确建筑强度。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要规定最低平均投资强度,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占地率也要达到一定比例,除特殊行业外,县以上城区、各类开发区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单层厂房。对总投资较少的项目,一般不单独供地,可采取租赁标准厂房的方式解决。

  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不再单独审批宅基地,鼓励集中建设公寓式、楼房化住宅;城市规划区外的村庄,有条件的要按照“缩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改造空心村”的原则推进旧城改造,实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等量置换制度,提高土地容积率。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今年我省还将进一步规范发展土地市场。继续大力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供应范围,对工业等经营性项目用地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逐步实行划拨、有偿使用两种用地方式并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允许对县城(不含县城)以下的建制镇、集镇、村庄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试点。

  在控制用地规模的同时,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也是省国土资源厅着重考虑的两大问题之一。省国土资源厅正在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将南水北调东线调水工程、青岛奥运工程、国家能源、交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最大限度地进入国家用地计划。要求用足用活折抵置换政策,特别是要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资金使用主要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实施重大工程倾斜,重点搞好黄河三角洲、采煤塌陷区和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地区的开发复垦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