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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措施稳定房价 购房一年内不办转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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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齐鲁晚报 200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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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住房价格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相对稳定,青岛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采取了几项具体措施,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并明确规定购房一年内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通知》除明确指出要控制非住宅和高价位商品住宅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给外,还要求严控被动性、投资性等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作,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如对同一借款人申请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提高首付款比例,对同一借款人申请第三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实行贷款利率上浮,并予以严格控制;购买商品房1年内转让,未还清贷款的,金融部门将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购买2004年12月31日以后竣工的商品房屋两年内转让的,征收转让净收益所得税。
另外,青岛市将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体系,定期披露土地供应,各类住房的发展布局、规模总量和年度建设计划,以及住房价格涨落等相关信息,便于民众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状况和运行态势。
据了解,2004年青岛市商品房均价2845元/平方米,增长11%,主城区均价5175元/平方米,增长9.8%。2004年在全国25个大中城市中,青岛市商品房均价排第7位,人均可支配收入排第7位,房价收入比排在第一位;2005年2月,在全国37个大城市中,青岛市商品房均价排在第11位,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第14位,房价收入比排在第5位。房价高出苏州、大连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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