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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确定高档住宅界定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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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中国房地产报 20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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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记者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获悉,厦门岛内高档住宅与普通住宅的界定有了新标准,别墅、度假村以及建筑面积售价超过每平方米7000元的住宅被界定为高档住宅,单位售价在7000元每平方米以下的其他住宅为普通住宅。按照新的界定,购房者所购住宅属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按1.5%征收;若属高档住宅,契税税率则按3%征收。
新标准从今年2月1日起执行,2005年2月1日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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