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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验可资借鉴,土地承包仲裁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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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200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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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但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当前的主要财产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土地承包到户20多年,在大大提高农村生产力的同时,也因缺少统一规范,各地在承包土地分配和政策处理方面形式各异,积累了不少矛盾纠纷。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价值大大提升,潜伏的矛盾开始凸显和激化。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处理所需的法律依据严重不足,往往造成村干部不愿主动出头接受调解,政府无权直接裁决,法院又难以受理审判,当事人只能反复、越级上访。特别在发达地区周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已经形成社会热点问题。据调查鹿城区某乡镇就有该类纠纷四十多件。
及时、妥善地化解纠纷,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此国家已经引起充分的重视,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我省人大也已将《浙江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列入今年的二类立法计划,其中就有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章节。
鉴于《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我市率先成立了温州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并在市科技局的支持下开展了专项课题研究,无论在科研还是实践上都取得了重要突破,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因此,该委办公室主任冯怀江同志作为全省唯一的基层代表受邀直接参与省立法起草工作,有关仲裁条款将主要借鉴温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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