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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情和供需规律调控房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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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光明网 2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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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并提出了八项措施。
从经济学上讲,价格是由供求格局决定的。就一季度房产价格的不正常上涨看,既有供给方面的原因,也有需求方面的原因;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正常的推动因素。从需求方
面看,中国人口众多,城市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已经到了大规模提高居住消费的阶段,总体的住房需求较为强劲;而且由于一些沿海城市、省会城市对于其以外地区的有支付能力的居民(包括需要居住的商人等),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因而这些城市的住房需求更为强劲。从供给方面看,房屋需要建筑在土地上,而我国的土地人均占有量较少,人均平原面积更少,土地资源稀缺性的房屋供给水平,肯定不会像一些人少地广国家一样宽余,房屋供求及其价格将长期绷得较紧,是一个谁也无法改变的国情。
在这种大供求的国情格局下,按照经济学规律,科学地调控房地产市场,满足居民的居住需要,是政府需要考虑的事情。对此,首先要做的是,抑制不符合国情的居住和投机需求。对于面积较大、占地较多的别墅,以及住户占有多套房屋的,应征收较高、而且是累进的不动产税;对于投机性的购买房屋行为,在交易时,应征收较高的交易增值税。而对于合理的住房需求,可以少征或免征不动产税。以此来改善居住消费和投资的需求结构。
其次,从供给方面看,对于土地利用率不高的住宅供给,要加大土地供给的成本;对于普通的居民住房消费,要降低土地供给的成本。一是要从规划上控制别墅、低层住宅的用地供给量,实行从紧从严的政策;并且提高此类土地供给的价格水平。可以通过价格竞争的办法,甚至政府定高价的办法,加大土地的成本。二是对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政府要低价供应土地,而不能竞价,把土地价格抬得很高,政府在卖地时狠赚一笔,最后摊在商品房的价格里。三是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房小区,其基础和公共设施的配套投资应当由政府来承担,而不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更不能没有配套却收取各种配套费用,最后摊入房价里。
需要指出的是,普通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住宅,其价格除了取决于需求水平,土地能不能适时供应,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如果对土地供应控制得较严,需求较旺,供给不足,其价格一定会上涨。因此,国务院提出,各地区要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前提下,对居住用地价格、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这是一个按经济规律办事的明智决策。
当然,用提高房屋按揭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增加的办法来抑制住宅需求,不失为市场经济的调控措施。但应该看到,借款者买房,大多是普通工薪者,如果没有区别地将利率提得过高,实际上增加了他们的住房消费成本,对于其实现小康生活是有影响的。因此,也需要对不同的住宅需要,制定不同的贷款利率水平,利率政策要有利于低收入居民尽可能地有房住和改善消费状况,而不利于多套住宅消费和别墅住宅消费。
然而,要从各方面营造一个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环境,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要清理县乡政府各部门的收费和罚款,大大减轻其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负担,使县域经济能繁荣和发展起来,改变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县乡新增劳动力向都市、沿海城市、省会城市和其他大中城市过度流动和集中的局面,减轻这些城市居住的需求压力。
二是要改革目前的财政体制,变生产建设和吃饭养人型财政为公共服务型财政,并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税收关系,使地方不要过度抬高土地价格,并承担住宅区的政府应当配套的基础和其他公共设施投资。
三是改革土地管理体制。
改变目前只有强制征用集体土地为国有城镇土地后,才能进入建筑市场的作法;让农村集体土地,在符合用地规划的前提下,直接进入住宅等非公益性的用地市场,从而减少增加成本的各种环节,并增加土地供应数量,使住宅用地的价格降下来。
现代经济学手段给政府提供了很多可以选择的控制市场的办法,关键是这种调控要建立在符合经济规律、考虑国情和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上,并且调控的成本最低、负作用最小,效果最好。这应该是宏观调控的目标,而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和决定,向这个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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