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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发布房地产税收2年期限由房产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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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钱江晚报 200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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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如何界定?营业税等相关税收的征管怎样操作?眼看6月1日逐渐临近,这两个自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发布后就一直悬而未决的实际问题再次备受关注。昨天记者第一时间获知,根据国税总局相关文件,征收营业税的2年期限从业主办出房屋产权证当日算起。
在国税总局《关于协作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述: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这让前段时间关于由购房合同签定日期、住房交付日期还是三证办出日期作为征收起始时间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
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在我省转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关于营业税的政策将与国家税务总局保持一致。这意味着,炒家原本寄希望于购房合同签订日期的“虚晃一枪”来打时间差的美梦彻底破灭了。
而七部委《意见》中提出的“普通住房”概念也有了浙江版。据知情人士透露,“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预售)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和市区商品住房实际成交(预售)平均交易价格1.44倍”的住宅被认定为普通住房。但目前这仍是初步规定,有可能还要进行修正。
目前杭州已售以及在售商品房的基本户型集中在120~130平方米,所以对大部分业主来说,这个设定线是比较合适的,不会产生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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