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力抓标准厂房建设 解决中小企业用地困难

http://www.cnestate.com  中国地产投资网  2006/10/28

  为解决中小企业用地困难,发展地方经济,集约节约用地,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宁波市积极从政策上引导和保障标准厂房建设,为中小企业用地开辟了新出路。据统计,宁波市开工标准厂房423.02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344.70万平方米,在建78.32万平方米,现已解决539家中小企业的用地问题。

  标准厂房的建设是解决中小企业用地矛盾的有效途径。宁波市各地区在用地指标有限的情况下,尽量安排指标用于标准厂房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前提下,层层把好立项、选址、预审、规划、农转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各道关口,坚决防止违法用地的发生。并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低效厂房改造、置换等方式积极争取用地。

  宁波市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明确规定投资额小于500万元的企业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采取租赁标准厂房的形式获得生产经营场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留用地指标在园区内建设标准厂房。目前,宁波市标准厂房的租金约为10元/㎡·月,经济欠发达地区约为7元/㎡·月。

  同时,政策明确规定对原有低效厂房进行改造,翻建多层厂房,提高容积率的,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配套费,并允许补办权证,积极从政策上引导和保障标准厂房建设,努力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如鄞州区按照产业集聚、布局合理、用地集约的总要求,切实搞好规划,标准厂房建设所需土地,主要通过盘活存量土地、置换用地和新增用地三条途径解决,以盘活存量土地为主,并且规定标准厂房不少于两层,容积率要达到1.2以上,绿地率15%以内,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7%以内。

  标准厂房建设不仅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用地难的困境,而且节约集约了土地,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发展地方经济发挥了积极效应。(张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