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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华:建议廉租房平均建筑面积5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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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中国地产投资网 200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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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是“2007宏观经济形势与房地产发展态势报告会”的关键词之一。实现廉租房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据建设部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接近30㎡,但仍有一千多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3㎡。住房问题已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的社会问题。
自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首次提出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者单位提供廉租住房,八年来,随着廉租住房制度不断完善,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77.9%。浙江、广东、河北、江西、甘肃、陕西、江苏、湖北等8个省的90%以上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在今天早上的“国际房地产论坛”上说道:全世界仍有10亿人住房得不到保障,其中5亿城市人口住房条件极差,1亿人无家可归。住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事关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和经济的进步。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他对廉租房制度提出了六点建议,包括纳入社会保障范畴、明确覆盖范围、确定适合国情的最低保障标准、增加适合低收入家庭的出租房源、增加廉租房保障资金和加强执行力并健全廉租房管理机构。
国务院决定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拿出来建设廉租房,但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同时,随着各地逐步推进城市旧城及危旧房改造,市场提供的低价位租赁房屋日趋减少,供不应求,廉租房源严重缺乏。针对这个问题,政府主导建设一批小套型住房,收购、改造一批旧住房,同时探索在住宅建设用地出让时,把建设一定数量小户型、低价位房屋作为出让条件,列为廉租房源。
廉租房面积标准同样是与会代表颇为关注的问题。世界各国对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都有明确的面积标准,如欧美地区家庭人口在3-6人之间,城市家庭单套住宅的最小平均使用面积处于46-72㎡之间。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宋春华在今天早上的“国际房地产论坛”上建议,保障型的廉租住房,面积可以在40—60平方米之间波动,根据地区、人口、住宅类型各异而有所不同,平均控制在每户50平方米左右。(张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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