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是国土部门法定职责 前期宣传是重点

http://www.cnestate.com  中国地产投资网  2007/6/26

  “2007’土地市场发展研讨会”于6月15日在杭州落下帷幕,研讨会期间,来自全国8省市50多位国土系统专业人士针对土地市场信息化建设和阳光化运作,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土地出让是国土部门法定职责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提出,目前在地方国土系统中存在将土地交易设在行政中心或招投标中心的情况,招投标中心代行了国土部门在土地交易中的职能。针对这种情况,有关业内专家指出:土地资源具有与其他物质生产资料不同的特殊性,既受市场经济规律的支配,又需要有国家的政策干预,而土地出让是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
  
  ·土地出让应将前期宣传作为重点
  
  与会国土系统代表,经过研讨达成共识: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应做到全程的公开,从供地计划的制定、出让公告的推出到成交结果的公示,而土地出让信息前期宣传在今后工作中应该作为重点,充分披露和宣传土地信息,全方位展示地块详情,在最大范围内扩大竞买范围,充分实现出让土地价值。
  
  参会的开发企业代表也表示,目前土地招拍挂公告存在相对滞后情况,尤其是异地拿地的情况下,在时间上相对本土企业准备不足,需要国土系统在供地计划的公开和土地信息的前期宣传方面加大力度,给各方开发企业以充足而公平的调研准备时间。
  
  与会代表均表示,这次会议地方国土系统讨论交流后形成的成果,为今后工作的开展积聚了充分的决策依据。大家提出的问题都是当前土地市场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提出的建议也很有价值。并期待还有机会参加这样的研讨会,共同交流,共同提高。
  
  本次研讨会是由中国土地市场网和中国地产投资网联合主办的。据中国地产投资网信息反馈,很多未参加会议的国土系统负责人也通过各种方式表示,希望中国土地市场网和中国地产投资网还能更多地提供这样的交流平台,对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广泛深入探讨。(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