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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推广实施12种集约用地模式 土地利用工作亮点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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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中国地产投资网 200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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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在回顾总结2008年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同时,分析当前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了2009年主要任务。据统计,2008年台州全市供应房地产用地5576亩,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6%;房地产用地中,住宅供应面积为4670亩,商服用地供应面积为906亩。在合理保障房地产用地供应的同时,全面加强了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
200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在台州市局党委及各县(市、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台州土地利用管理系统积极应对经济形式急剧变化的挑战,围绕“512”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不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积极运用土地供应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了2008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好促进了台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程建设
去年台州市根据全省“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的总体部署,以土地为“内生台州”的主平台,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以效益排座次”的理念,在全市扎实推广实施了集约用地512行动计划,既5大利用方向、12种集约用地模式:
①土地开发方向,包括低丘缓坡开发型、废弃盐田开发型2种模式;
②土地承载力提升方向,包括空中拓展型、地下开发型、标准厂房型3种模式;
③土地挖潜方向,包括管理创新型、技术创新型、提高容量型3种模式;
④土地资源整合方向,包括开发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型、农民住宅“立改套”型2种;
⑤闲置土地清理方向,包括企业闲置土地盘活型、村集体留地开发型2种模式。
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12种模式同时,台州全市去年共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9967亩,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27915亩。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切实抓好建设用地挖潜调整、优化配置方向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09年,台州将继续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程,计划将集约用地纳入县(市、区)年度“两个社会”考核体系,每年对县(市、区)土地供应率、城镇人均用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亩均等集约用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用地指标分配挂钩。还将通过12种集约用地模式,全面提高工业企业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益,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调高工程项目建筑密度、容积率,降低企业内部绿地率。另外还将健全集约用地绩效评价体系,全市11个省级开发区在6月30日前要完成集约用地评价工作,今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两年更新一次。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动态监管工作
在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管方面,台州市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的建设,完善基础数据的采集、更新、传输以及最大范围的公开和宣传,在实现土地信息完全公开方面,台州一直很重视土地信息的前期宣传与后期公开,比如台州温岭、三门、临海、玉环、黄岩区、路桥区等地均借助中国地产投资网等专业媒体,通过各种途径达到信息宣传范围和效果的最大化,从而实现土地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全市更好地开展土地市场的动态监管工作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是开展批后监管检查工作,2008年,结合全省开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建设用地批后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市各地均积极开展了房地产项目和工业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工作。
完善健全土地价格形成与管理机制
台州全市各地正在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则的良性竞争型土地市场,通过价格杠杆来协调各类用地主体的用地需求。2008年台州市土地出让平均价格总体保持平稳,工业用地价格逐步回归理性,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稳中有升。工业用地平均出让地价为325.81元/平方米,同比上升了0.45个百分点;房地产用地平均出让地价为2508.55元/平方米,同比上升3.27%。
健全土地价格管理机制方面,台州主要着力于:一是健全城镇基准地价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细分。二是全面开展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加快城镇地价调查与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土地市场定期分析和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地价指数,及时准确把握土地市场及地价走势。
各地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2008年台州市温岭、三门等地区积极采取措施,科学掌握土地出让数量和节奏,加大地块招商、宣传力度。合理确定出让起始价,实行土地预公告、预申请,适当延长已出让地块开竣工期限和地价款支付期限、比例,等等这一系列的措施较好地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2009年,台州还将采取以下两个具体措施,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放宽新出让地块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允许受让人在12月内付清出让价款,起价总额在3亿元以上的,其出让支付期限最高可达18个月;允许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首付出让价款总额的10%。
二是放宽建设项目开工期限。今年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在受让人支付总地价款70%后,可办理交地手续,相关部门凭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先行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允许动工建设;待受让人按批准的时限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再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综上,2009年台州市土地利用工作,将继续积极、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程的建设,继续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运用土地供应政策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尤其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土地利用管理的工作者更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创造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中国地产投资网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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