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18条细则出台三套房贷各行自定

http://www.cnestate.com  青年时报  2010/5/21

  5月19日,浙江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18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细则。业内认为,其中涉及房贷部分,只是对“新国十条”进行了延续,并没有更为严厉的调控措施。浙版细则中规定,对于三套及以上住房房贷,由各家商业银行自行酌情确定。
  
  继不少城市自主制定楼市调控的地方细则后,浙江率先颁布了首个省级细则。日前,浙江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共18项内容的“浙版细则”,旨在全面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浙版细则”中提到,人民银行分支行和银监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
  
  事实上,开发商和房产中介方面透露,去年年底开始,银行已收紧了二手房贷款,对于首套二手房贷,无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还是以内,最低首付普遍三成;对于一手房的首套和二套房商业按揭,房产新政后,银行已按上述意见执行。
  
  昨日,部分银行透露,三套房的审批有逐步放开的趋势,但首付成数和利率都是大幅度提高。其中深圳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方面透露,三套房的首付至少要达到55%,利率上浮到基准利率的1.5倍。“并不是一定说贷或者不贷,主要是根据风险系统的打分结果来确定。”该行相关人士这样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银行对“二套房”、“三套房”的认定标准仍没有出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银行普遍按央行征信系统的个人按揭次数来判定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