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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论坛: 房地产税收改革:前景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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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estate.com 2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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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一个总称,国内房地产税有土地使用税还有房产税,在国外房地产税是一个财政税,一般是对不动产方面征收的税收。
经过7年的试点,中国在房地产税评估和征管技术方面取得了各方面的突破,也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和标准,这方面有很多的示范地区的经验。在本次论坛上,各位专家详细的分析了房产税的具体情况。

倪红日:个人住宅征税面不宜太大可向投资者征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教授表示:
现在中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正处在研究和试点的阶段,有一些大的框架性的东西、方向性的东西,已经定了,但是一些很具体的或者说有些要点性的东西,现在是有争议的,或者认识不是很统一。
她认为,改革要分两步走,先不经营性的房地产按照新的房地产税制先推开,当评估技术比较成熟以后,各地都铺开以后,先把经营性房地产改了,个人住宅往后放一放,个人住宅我有一个观点和大家分享可以讨论,因为在国外对个人住宅征税是按照普遍原则征收的,也就是说它的免征的范围是比较小的,或者是对一些低收入群体是免征的。
同时,她认为,因为中国有一个特殊国情,就是中国的土地是公有制的,国外有很多,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土地制度是私有的,在不同的情况之下,倪教授个人倒是赞成中国的个人住宅征税的面,不宜太大,也就是对一个家庭合理的自住的住房就干脆不要征这个房地产税了。主要对什么样的一些人征收呢,就是多占用房子和对房子进行投机或者是投资的这样的人要征收,为什么?理由很简单,就是这些人由于各种原因,他多占用了公共资源,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要搞基础设施,道路也好,上下水道也好,垃圾处理也好,每个家庭可能都享受着一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给你带来的好处,带来的利益,因为是公有,我们应该享受。但是有些人也可能他有十套、八套,甚至20套房子是在做经营行为,这种情况之下他还和我们一样,或者是不交税的话,这就不合理、不公平,对于多占用公共资源的人你就多交税,因为如果普遍征收的话,中国征管的成本可能很高,因为中国的人太多,这就是中国的国情,这里面确实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还没有定,个人住宅究竟对什么样人征收,还是普遍征收,这个问题还没有定,可以讨论。
曲卫东:房产税不等于房地产税也不等于财产税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副教授曲卫东表示:
房产税不等于房地产税,也不等于财产税,我们现在只有国务院85年房地产征收管理条例,那个时候土地是划拨的,还没有完全推开商业使用,只是对房产收,对房产原则是1.2%的税率,现在对房地产一起收房价、地价各占一半,这个税率很简单,0.6%,看看上海的方案,不用专家测算,直接一除就算了,你说收就收,条例也不修改,当然国家有关部门出了一个文件,说这个违法,专为了房产税的推出,这是一个完全的倒退,建设系统就把住房保障建好,金融系统就把钱看好,其他的市场随便,这么简单的道理,现在要这么去做,结果一定是很差的,因为违反了经济规律变化,这是一个严重的倒退,曲教授表示,要呼吁尽快、重新把正确的东西公布出去。
满燕云:房地产税收改革前景与挑战并存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表示:
房地产税收改革的前景和挑战,现在是并存的,一个就是法律这方面,另外还需要评估及征管机制的设立,一些政治问题,另外数据收集,还有房地产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另外还有培训评估师和认证,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但是在这些方面基本上取得了一些很可喜的成果。
总结来说,房产税对中国现阶段的土地财政的现状会有所改变,会缓解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促进了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的发展,提高了土地合理利用这方面是有意义的。另外中国人反对房产税,应该更多的理解房产税,不要说税就是要反对的,还是要做点理性的判断。房地产税、土地出让金尽管并不矛盾,但是它们的改革是结合在一起,作为破解土地财政的一个手段和工具,税收该如何使用,应该要更多地讨论,尤其应该是加强公共服务的投入,医疗、卫生、教育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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