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制度一定要改

http://www.cnestate.com  摘自 中国国土资源报  2001/11/1

  征地制度改革已成为当前我国用地管理领域最重要的话题之一。
  由于征地所涉及的是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以及用地单位等多方利益关系,也由于它是法律规定的增量土地供应的主要方式,征地制度已成为土地管理尤其是用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征地制度的改革,将是我国用地管理史上自1987年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来又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延生,是用地管理领域进行一场巨大变革,其意义不仅在于它第一次使土地由无偿变为有偿,还在于它第一次提出并确立了土地的资产观念,为我们今天的土地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征地制度是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延伸。土地资产观念和土地有偿使用原则的确立,来源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对土地根本性质的思考。十几年来,作为资产,城市土地的价值在市场的运作下已日益得到显化,而对农地征用方式与管理制度却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下。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对征地目的的公益性没有明确规定,征地安置费用标准也没有真正体现出市场条件下被征土地的价值。至于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与使用以及补偿安置途径与方式等,也过多地保留了计划经济的色彩。上述的存在,使得征地问题成为当前用地管理领域最敏感的问题,因征地问题引起的农民上访频频发生。
  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投资体制更趋多元化,一方面也加大了建设对增量土地的需求。按照规划,从2001年到2010年,我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量还要安排1850万亩,这意味着有将近1200万农民需要陆续得到安置。这些都从不同角度对我们的增量土地供应提出了新制度的要求。对此,必须从制度上实现新的变革。
  这是一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用地管理制度新变革。简单地说,征地制度能不能通过这场变革,使用的管理更充分地体现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更充分地显化土地的资产价值,能不能让广大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得到有效的生活保障,取决于这场变革的彻底性。
  这项浩大的工程,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完成的。眼下,经过两年多的研究,征地制度改革已进入试点阶段。这说明,这项改革离我们的生活已越来越近。
  14年前,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就是从几个城市的试点开始的。征地制度的改革但愿用不了那么久。当实践的发展使时日渐成熟时,一个新的征地制度就会延生在我们的努力中。今天的时代发展是如此快速,有什么还能阻挡这个时代对用地攓体制提出的合理变革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