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强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

http://www.cnestate.com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02/10/14

  “提高招投标率,做到应招尽招;扩大覆盖面,做到应告尽告;加大监管深度,做到应管尽管”,这是笔者日前从江西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计委在南昌联合召开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了解到的。江西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黄智权对此项工作专门作了批示。

  省委书记孟建柱在批示中指出,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当前招投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铲除建设工程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要创新机制,建立有形建设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向社会公布招投标结果;要严格监管,健全制度,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省长黄智权在批示中强调,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所有建设项目,都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推动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江西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此,会议强调,要进二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内部监督重点是布好“三道防线”,一是防资格审查“不细”,二是防人员管理“不严”,三是防评标定标“不公”。外部监督重点是要搞好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组织招投标活动,以及有法不依、弄虚作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二是加强对应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专业工程和重点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捡查。四是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