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档商品房征收土地增值税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朱林兴研究员提出

http://www.cnestate.com  摘自  房地产时报  2002/10/22

  上海市府决策咨询专家、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朱林兴研究员提出,应对高档商品房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日前举办的金秋房地产研讨会上,朱研究员就此谈了四点理由。
  
  第一是调整当前不合理的商品房供给结构,制止高档商品房的盲目开发。高档商品房利润丰厚,一倍以至数倍于中低档商品房,这就构成了房地产商对高档商品房开发的偏好。通过对高档商品房征收土地增值税,以调节其过高的利润率,达到抑制高档商品房的盲目开发、合理调整商品房的供给结构。
  
  第二是确保国有土地增值收益不流失。高档商品房较之—般商品房之所以利润丰厚,其因不在于其产品质地、功能,而在于地段、环境。按经济学原理,这是级差地租在起作用,是土地增值的结果。这就是说,房产商的高额利润主要不是来自于其自身的投入;而是占了级差地租的便宜,本质上是对土地增值部分的占有,土地增值当归公。再说,现有房地产企业不再是清一色国企。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意味着由国家投资而个人或小集团则坐收厚利,这是很不公平的。
  
  第三是抑制投机、减少和避免出现房地产经济泡沫现象。从现有实际情况看,购买高档商品房者的目的大都不是用于居住而是炒作,待价而沽。这部分购房者与房产商、代理商的互动,便会向市场发出错误信号,激化不合理的商品房供给结构,推动房价全面上涨,进而形成“虚热”,这种大起大落,势必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负面效应。
  
  第四是强化土地资源调控。对土地资源,包括供给规模、供给结构实施直接调控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手段,而对高档商品房征收土地增值税,将从利益的调节上来强化这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