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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章丘市2004-7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公告内容
  一、为保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制定本须知。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

  三、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本次挂牌宗地施行独立竞买,不得联合竞买。出让人对挂牌琮地2004—7号(4 7 4.4 4亩)整体出让。

  五、本次挂牌和报价期限、地点详见挂牌公告,揭牌仪式定于2004年7月8日10:00整在章丘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交易厅举行。

  六、挂牌宗地2 0 04—7号(易安花园)位于章丘市市区中部,双I山大街以西、双山西路(规划路)以东、工业二路南侧、羊步岭路以北。区内分为四个板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等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编 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平方米)出让年限规划用途规划条件
2004-7-A易安花园A区61881(92.82亩)70居 住容积率≤1.41绿地率≥36%
2004-7-B易安花园B区108864(163.3亩)50居 住 兼容公共设施容积率≤1.18绿地率≥39%
2004-7-C易安花园C区86205(129.31亩)40商 业容积率≤1.33绿地率≥31%
2004-7-D易安花园D区59340(89.01亩)50居 住 兼容公共设施容积率≤1.08绿地率≥38%
合计 316290(474.44亩)   


  以上地块附近设施由出让人按规划配套达到“七通”标准,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通气,宗地范围内土地条件以现状为准。

  易安花园规划范围内有幼儿园一处,竞得人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竞得人负责将易安花园西侧双山西路(规划道路),按城市次干道的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及绿化工作。

  竞得人负责易安花园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及公共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绿地种植、管理工作。

  七、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须到章丘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000.00元),方可参加竞买。未成交者的履约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应校验以下资料:

  (一)竞买申请书。

  (二)履约保证金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指转账支票或汇票,支票或汇票必须是在挂牌截至日前能在指定的银行兑现的支票或汇票)。

  (三)竞买人是企业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四)竟买人无法办理有关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竞买代理人必须提供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九、竟买人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报价前详细察看挂牌标的及挂牌资料,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挂牌标的及挂牌出让文件之规定无异议。

  十、本次挂牌起始价1 7080万元;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按加价幅度竞相报价,增价幅度每次不少于100万元;本次挂牌设定底价。

  十一、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二、挂牌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即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

  2004年7月9目前竞得人与章丘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约定时间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竞得人承担本须知第十三条的违约赔偿金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挂牌成交价款,是指土地收购、整理、测量、详规征询等土地出让前的成本费用、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除此之外的税费、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十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一)竞得人不签订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不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

  (三)竞得人交付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限内无法全部兑现的。
对违约者,取消其竞得资格,不退还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出让方有权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再行处置,再行处置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 的,原竞得人须补缴齐其差额。

  十四、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等相关资料,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公告。

  (二)有意参加竞买者填写竞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竞买资料,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竞买条件的按挂牌规定收取竞买履约保证金。

  (三)竞买人以填写报价单方式报价,竟买人所填写的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原报价即失去效力。

  (四)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五)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六)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人与竞得人签署《挂牌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交纳阳应成交价款。

  十五、竞买人必须遵守挂牌报价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报价买,不得阻碍出让人进行正常的挂牌出让活动,更不能有恶意串通、精操挂牌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挂牌出让活动的具体情况,出让人有决定权。

  十七、本《须知》未尽事宜,出让人有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