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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7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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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绍兴经济开发区涂山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绍兴经济开发区涂山1号地 块 | 涂山安置小区住宅楼以西、涂山安置小区配套服务用房以南 | 居住 | 1898 | ≤19986 | ≤10.53 | ≤84% | 500(不包含拆迁、安置费用) | 20万或20万的整数倍 | 100 | 本地块带方案出让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内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和规划方案为准,由市规划局和城东经济开发区规划局负责解释。
二、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的出让年限为70年,在出让年限内拥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并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市内外的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
四、竞买人参加挂牌的报名、报价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07年1月17日至2月16日下午4时整的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3、挂牌报价时间:自2007年2月6日起至2007年2月27日下午3时正的工作时间内。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2007年2月27日下午3时报价截止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2月27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4、挂牌报价地点:2007年2月27日上午12时前,在市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报价;2007年2月27日下午2时起,报价地点调整在市招投标中心401号大厅。
5、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6)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8)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以上材料(3)(4)(5)(7)(8)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2)(6)提供原件。
五、挂牌保证金
参加本次挂牌竞买的,在报名登记时须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2月16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挂牌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抵冲土地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者在成交后不按照挂牌文件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或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保证金缴入帐户: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帐号:0900000103190200010;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六、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
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
七、成交者在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签订《涂山1号地块拆迁、安置委托协议》,成交者在签订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按协议规定支付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补偿等包干费用553.5792万元。成交者负责无偿将按方案负责建造的18套安置房(2201.82㎡)、18间自行车库、15间大自行车库在满足《涂山1号地块安置房交房条件书》的前提下,按时移交给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
八、相关事项详见《须知》 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九、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索取。 |
联系方法:
建设用地处 张朵朵 联系电话: 0575-5114059
土地交易中心:许虹 联系电话: 0575-8021446
浙江绍兴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沈小弟 联系电话: 0575-8657134
绍兴市招投标中心网址:www.sxztb.gov.cn
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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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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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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