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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资规告字[202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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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平阳县水头镇龙涵村XH-09-01地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最高出让年限 | 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万元) | (万元) | 平阳县水头镇龙涵村XH-09-01地块 | 出让面积2428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综合供能服务站) | 0.1-0.5 | ≤50% | 40年 | “五通” | 6042 | 1209 | 注: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需自行到平阳县商务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平阳县商务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0楼1011室,电话:0577-63702016)。 |
注: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需自行到平阳县商务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平阳县商务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0楼1011室,电话:0577-63702016)。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竞买人资格设置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原授权法人设立并授权的分支机构,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如竞得人为非平阳县境内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则竞得人必须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平阳县内成立一家由竞得人全额独资的企业或经原授权法人设立并授权的分支机构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置保留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7日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7日16时
拍卖时间:
地块名称 | 拍卖时间 | 平阳县水头镇龙涵村XH-09-01地块 | 2023年12月18日9:30分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联系方式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7-58125885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7-63193022
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1525841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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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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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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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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