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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国土资告字(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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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亩) | 加价幅度(万元/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2-3 | 开发区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以北、自然路以东、长城路以南、南京路以西 | 6399.3 | 交通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 ≤0.6 | ≤40% | ≥15% | 40年 | 2000元/㎡以上 | 1000 | 200 | 1 | 2012-4 | 开发区菏泽瑞比置业有限公司以北、赵王河以东、长江路以南、庞楼居民点以西 | 25478.7 | 居住 商服 用地 | 地上≤3.0地下≤2.0 | ≤36% | ≥30% | 商服40年居住70年 | 10000元/㎡以上 | 5000 | 298 | 1 | 2012-5 | 牡丹区曹州路以南、昆明路以西、银川路以东 | 82327.4 | 居住 商服 用地 | 地上≤3.0地下≤2.0 | ≤25% | ≥25% | 商服40年居住70年 | 10000元/㎡以上 | 3500 | 136 | 1 | 2012-01 | 牡丹区规划支路以北,菏泽市财政局、居民点以东,中华路以南,广福街以西 | 地块A20019.3地块B22479.6 | 商业 居住 用地 | 地上≤3.0地下≤2.0 | ≤30% | ≥2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10000元/㎡以上 | 4000 | 300 | 1 | 2012-02 | 牡丹区景韵苑小区以北、昆明路以东、国有储备土地以南、重庆路以西 | 104473.1 | 居住 商服 用地 | 地上≤2.8地下≤2.0 | ≤25% | ≥30% | 商服40年居住70年 | 10000元/㎡以上 | 7900 | 218 | 1 |
[特别提示]
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中2012-01号B地块、2012-02号(其中的139.0827亩)二宗地为旧城改造项目,按照市政府旧城改造项目有关政策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买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25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5月25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起止时间(工作日):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28日17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9时至2012年5月31日17时;挂牌地点为中银大厦22楼。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2年6月1日9时;。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除提交竞买材料外,还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注册公司进行开发建设,需提交书面材料,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者,出让人在申请人报名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本公告详细内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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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298号(中银大厦22楼)
联系人:秦廷义、王瑾、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5962105
传真:0530-531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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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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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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