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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3)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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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以拍卖方式出让人民路延伸段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地块概况:

  1、 地块位置:本次拍卖地块位于安吉县递铺镇人民路延伸段,递铺路以西,昌硕路以南,区块位置条件十分优越。

  2、 出让土地面积:本次拍卖地块总用地面积18004平方米,无道路带征,净出让面积18004平方米。

  3、 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4、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二、 出让地块规划要求:

  绿地率不小于25%,容积率不大于1.8,日照间距不小于1:1,建筑密度不大于35%,停车泊位按规范规定配置到位。

  三、 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四、 拍卖起始价及加价办法:

  该地块拍卖起拍价为3200万元,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会上当场宣布。

  五、 拍卖时间、地点及办法:拍卖时间为2003年11月3日上午9时整。拍卖地点:安吉县中汇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在2003年10月31日下午四时前到安吉县国土资源局资产管理科购领拍卖文件并缴纳保证金1000万元。

  六、 付款方式及期限: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按拍卖须知的规定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七、 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

  八、 竞拍报名地点: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

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先生  柳小姐

  电话:0572--5021600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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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0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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