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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余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余国土告字[2024]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低塘街道城东北路东侧、思贤路南侧地块等十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行业名称
容积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年亩均税收
单位能耗增加值
单位排放增加值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
土地产出率
土地使用年限
拍卖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平方米)
(万元/亩)
(万元/亩)
(万元/吨标煤)
(万元/吨)
(%)
(万元/亩)
(年)
总价(万元)
单价(万元/亩)
(万元)
2024-4
低塘街道城东北路东侧、思贤路南侧地块
低塘街道黄清堰村、姆湖村
3000
一类工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6-2.3
≥454
≥55.99
≥4.62
≥5236
≥5
≥1000
50
3308
73.5
3308
2024-5
海潮路东侧、兴涛路北侧地块
中意宁波生态园
66666
二类工业用地/专业设备制造业-电子和电工机械专业设备制造
1.6-2.0
≥454.5
≥51.68
≥9.78
≥9391
≥4
≥651
50
3500
35
700
2024-6
海潮路西侧、兴涛路北侧地块一
中意宁波生态园
30000
二类工业用地/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1.6-2.0
≥441
≥51
≥8.25
≥9997
≥5.06
≥700
50
1800
40
360
2024-7
海潮路西侧、兴涛路北侧地块二
中意宁波生态园
20001
二类工业用地/专业设备制造业-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业设备制造
1.6-2.0
≥500
≥56
≥14.67
≥9391
≥5
≥666
50
1201
40
241
2024-8
海潮路西侧、兴涛路北侧地块三
中意宁波生态园
32000
二类工业用地/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1.6-2.0
≥458
≥51.78
≥6.51
≥3326
≥5.1
≥1040
50
2160
45
432
2024-9
海潮路西侧、兴涛路北侧地块四
中意宁波生态园
38519
二类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6-2.0
≥538.4
≥56.3
≥7.26
≥5470
≥7.2
≥800
50
2601
45
521
2024-10
海潮路西侧、兴涛路北侧地块五
中意宁波生态园
20000
二类工业用地/专业设备制造业-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业设备制造
1.6-2.0
≥459
≥47
≥11.16
≥9391
≥6
≥682
50
1350
45
270
2024-11
海潮路西侧、兴涛路北侧地块六
中意宁波生态园
38519
二类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6-2.0
≥444
≥55.9
≥9.85
≥5470
≥6
≥1233.3
50
2312
40
463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竞得人须与地块所在地政府签订《余姚市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
  
  3.根据余政办发[2011]134号及余自然资规发[2023]37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缴纳土地成交款10%的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有资质的市属国有公司保函等形式),担保期限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期限再增加一年。竞得人应在完成竣工核验后30日内,向地块所在地政府提供达产履约保函,达产履约保函金额为约定项目年税收额的10%(具体详见标准地协议);
  
  4.2024-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转让。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土地使用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平方米)
(%)
(%)
(年)
总价(万元)
单价(万元/亩)
(万元)
2024-12
陆埠镇南雷村原孝友小学地块
陆埠镇南雷村
8505
文化设施
1.0
≤45
≥30
50
702
55
141
2024-13
千科路东侧、向阳亭河南侧地块二
三七市镇二六村
10358
保障性租赁用房、商业
1.0
≤40
≥25
住宅70、商业40
1442
92.8
290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2024-12号地块出让带建设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整体自持十年(含)以上,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与陆埠镇政府签订《开发监管协议》;
  
  3.2024-13号地块用途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与商业用地,应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宜为25-45平方米,商业用地与服务配套设施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为15%-25%。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房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整体转让需经市政府批准;零售商业用房分割转让,需经地价评估补交出让金并经市政府批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余姚市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余姚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2024-4号地块申请人报名前须到地块所在地政府进行投资项目用地资格评价,并在报名时须将《项目用地资格申请确认书》上传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CA办理与注册联系方式和地址如下:
  
  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签宝)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96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caApply/login
  
  服务电话:010-8086446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7号8层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8日;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9:00至2024年3月28日16:00时;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3月19日9:00至2024年3月28日16:00时;
  
  4.拍卖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具体详见《余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设底价。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可来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联系电话:0574-89554605;
  
  低塘街道办事处(镇北路98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05843980。
  
  

联系方法: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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