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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2004年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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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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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县城人民路、文峰西路1-3号地块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坐落 | 编号 | 规划面积 (㎡)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比率 | 起拍价 万元 | 人民路、文峰西路 | 1—2 | 22042 | 商住综合 | 住宅70商业40 | ≤2.05 | ≤44.73% | ≥26% | 5300 | 3 | 19100 | 商住综合 | 住宅70商业40 | ≤1.94 | ≤52.61% | ≥18% | 6700 |
其他规定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l_2号地块内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按规划建设变电所、公厕,建好后常山县政府无偿收回,同时无偿提供一间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用于社区管理。3号地块内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在84号楼处建设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公厕,建好后常山县政府无偿收回,同时无偿提供二间总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用于物.业、环卫管理。
三、拍卖方式
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土地拍卖竞价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
五、拍卖竞价出让有关事项
1.拍卖地点及时间:本次土地拍卖地点设在常山县国土资源局5楼会议室。
详细地址:常山县天马镇白马路国土大楼。
拍卖时间:2004年4月8日上午9时整。
2.报名时间及要求:
有意竞买者,可在2004年4月5日下午5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到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1—2号地块1060万元;3号地块1340万元。保证金必须为有效转账支票或汇票(收款单位:常山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农行常山县支行,账号:770101040001947-11)。竞买人中标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全部土地出让金必须在中标后60日内缴清。未中标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拍卖竞价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负责。备有详细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咨询并索取有关资料。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0)5011665 联系人:徐先生 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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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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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200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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