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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市国土资源局9月21日至10月13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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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吴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2004年第18号”公告中位于市区人民路以南吴模路以东地块(宗地编号:20040106)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续进行挂牌竞价,现就有关公开挂牌竞价交易出让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宗地四至 | 土地面积(M2) | 提供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层数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化率(%) | 起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底价内涵 | 东 | 南 | 西 | 北 | 20040106 | 市区人民路以南吴模路以东地块 | 鲈乡南路 | 苏州河路 | 吴模路 | 人民路 | 192204.30 | 现状地 | 不超过6层(小高层不超过11层) | 居住用地 | 70年 | 不超过1.50 | 不超过30% | 20米(小高层不超过35米) | 不小于35% | 1620 | 3000 | 出让金 |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要求,在建造前须经规划部门审批。
二、挂牌对象范围和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地块的起投价及组成
挂牌单价及包括内涵详见上表。
四、挂牌、报名期限
2004年9月21日至2004年10月13日下午五时。
五、安排及有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可在本公告明确的土地挂牌期间内(正常工作日)按公告资格要求报名应价,并按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投价以上(含起投价)。至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将在吴江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竞价,最高报价者即为该地块的受让人。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7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市区人民路以南吴模路以东地块(宗地编号:20040106)交地时间为2004年11月15日。
3、该宗地要求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4、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5、有意竞买者可于挂牌公告之日起(正常工作日)持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到吴江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具体详情请与吴江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联系。
6、本次挂牌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吴江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联系、索取资料。 |
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与电话:吴江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 0512—63493715 63493716 6349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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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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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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