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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萧政储出〔2014〕1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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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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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M2)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萧政储出-201417号 | 所前镇越山村,东至已建住宅,南至已建住宅,西至山体,南至山体 | 6040 | 居住用地 | 1.0以上(不含),1.09以下(含) | 20%以上(含) | 40.2%以下(含) | 70 | 3011 | 萧政储出-201418号 | 所前镇越山村,东至已建地块,南至道路,西至空地,北至道路 | 463 | 居住用地 | 1.0以上(不含),1.21以下(含) | 5.0%以上(含) | 75.2%以下(含) | 70 | 233 | 萧政储出-201419号 | 所前镇越山村,东至道路,南至道路,西至山体,北至岱山完全小学。 | 11860 | 居住用地 | 1.0以上(不含),1.07以下(含) | 20%以上(含) | 38.3%以下(含) | 70 | 6531 | 萧政储出-201420号 | 所前镇越山村,东至道路,南至水库,西至道路,北至已建地块。 | 1287 | 居住用地 | 1.0以上(不含),1.3以下(含) | 10%以上(含) | 65.4%以下(含) | 70 | 648 | 萧政储出-201421号 | 所前镇越山村,东至山地,南至已建地块与道路,西至已建地块与道路,北至道路。 | 11119 | 居住用地 | 1.0以上(不含),1.05以下(含) | 20%以上(含) | 51.4%以下(含) | 70 | 5540 | 萧政储出-201422号 | 所前镇越山村,东至已建住宅,南至已建住宅,西至道路,北至已建住宅。 | 4008 | 居住用地 | 1.0以上(不含),1.1以下(含) | 20%以上(含) | 41.0%以下(含) | 70 | 1978 | 萧政储出-201423号 | 所前镇越山村,东至已建地块,南至道路,西至山体,北至山体。 | 2153 | 居住用地 | 1.0以上(不含),1.13以下(含) | 20%以上(含) | 47.6%以下(含) | 70 | 1056 |
注:地块的具体情况以《挂牌文件》为准,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萧政储出(2014)17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各自满足以上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地上约4356M2建筑物评估价1054.319万元,该地块涉及地面建筑物的回购,存在着相邻权等法律关系,因此报名前需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缴纳地面建筑物保证金。
萧政储出(2014)18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各自满足以上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地上约478M2建筑物评估价112.3136万元,该地块涉及地面建筑物的回购,存在着相邻权等法律关系,因此报名前需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缴纳地面建筑物保证金。
萧政储出(2014)19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各自满足以上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地上约9922M2建筑物评估价1812.0741万元,该地块涉及地面建筑物的回购,存在着相邻权等法律关系,因此报名前需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缴纳地面建筑物保证金。
萧政储出(2014)20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各自满足以上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地上约1542M2建筑物评估价339.152万元,该地块涉及地面建筑物的回购,存在着相邻权等法律关系,因此报名前需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缴纳地面建筑物保证金。
萧政储出(2014)21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各自满足以上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地上约7934M2建筑物评估价1789.8746万元,该地块涉及地面建筑物的回购,存在着相邻权等法律关系,因此报名前需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缴纳地面建筑物保证金。
萧政储出(2014)22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各自满足以上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地上约2843M2建筑物评估价700.7694万元,该地块涉及地面建筑物的回购,存在着相邻权等法律关系,因此报名前需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缴纳地面建筑物保证金。
萧政储出(2014)23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项目公司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各自满足以上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除外。允许(预)销售。特别约定:地上约1888M2建筑物评估价339.93万元,该地块涉及地面建筑物的回购,存在着相邻权等法律关系,因此报名前需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缴纳地面建筑物保证金。
竞得人在地块所在地的镇、街道未成立公司的,须在地块所在地镇、街道成立项目公司,于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报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本宗地设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账户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土地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7331310182600095715,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联系人:倪先生,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联系电话:0571-82703373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2014-7-22日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4-7-31日至2014-8-18日16时(工作日),到杭州市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金城路535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4-7-31日至2014-8-18日16时(工作日),到杭州市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金城路535号)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出让人在2014-8-18日16时(工作日)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资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
萧政储出(2014)1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03万元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
萧政储出(2014)1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
萧政储出(2014)1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959万元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
萧政储出(2014)2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94万元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
萧政储出(2014)2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62万元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
萧政储出(2014)2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93万元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
萧政储出(2014)2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17万元整(可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萧政储出(2014)17-23号地块:2014-8-18日15时;
人民币账户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帐号:33001617091059000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路支行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联系电话:0571-83518067
外币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账号:35325843607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
联系电话:0571-82703373
特别提醒:外币缴付的,以保证金到帐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为准。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为:萧政储出(2014)17-23号地块:2014-8-11日至2014-8-20日14时30分(工作日)止;
挂牌现场竞价会时间:2014-8-20日14时30分;
挂牌现场竞价会地点: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联系电话:0571-82899131
0571-8273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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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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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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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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