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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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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5089 |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K分区K8-1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14084 | ≤28168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3381 | 1691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5108 |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K分区K17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金属制品业 | 22254 | ≥0.7 | ≥7500 | ≥15000 | 1714 | 343 | G15109 | 南岸区茶园组团J分区J20-2/01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 | 12312 | ≥0.7 | ≥7000 | ≥15000 | 999 | 200 | G15110 |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标准分区A18-1/01(部分一)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129468 | ≥0.7 | ≥6000 | ≥12000 | 3265 | 653 | G15111 |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标准分区A18-1/01(部分二)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33075 | ≥0.7 | ≥6000 | ≥12000 | 834 | 167 | G15112 |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A标准分区A51-1/01(部分六)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37028 | ≥0.7 | ≥6990 | ≥10500 | 1489 | 298 | G15113 | 巴南区界石组团S标准分区S17/01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31937 | ≥1.0 | ≥7000 | ≥12000 | 10953 | 2191 | G15114 | 巴南区木洞-麻柳组团A分区A12-5/01号宗地 | 供热用地 | / | 48496 | 按规划要求 | / | / | 1748 | 350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5108: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渡口区K17地块工业用地出让公示相关条件的复函》。4、G15109: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明确拟出让地块J20-2/01地块挂牌条件的复函》(南环建函〔2014〕18号)。5、G15110: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18-1/01号地块等十二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82号)。6、G15111: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18-1/01号地块等十二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82号)。7、G15112: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J05/01号地块等七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97号)。8、G15113: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征询界石组团S标准分区S17/01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9月22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9月2日12:00时-2015年9月22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9月2日12:00时-2015年9月22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9月22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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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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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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