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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5]49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计容建筑面积(㎡)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15105
巴南区李家沱-鱼洞组团M分区M30-1-3/02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12947
≤28026.6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5658
2829
15106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标准分区A9/01号宗地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334035
≤501053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60127
12026
15107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标准分区A2-2/01号宗地
B9-其它服务设施用地
134308
≤201462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24176
4836
15108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标准分区B13-11/01号宗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6056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2764
1382
15109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标准分区B13-12/01号宗地
加油站用地
3384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533
767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工业类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产业类别
土地面积(㎡)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15149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Y分区Y06-2/01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202
≥0.7
≥7000
≥15000
1516
455
G15150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E分区E01-2/02、E01-3/02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工艺品及其它制造业
249449
≥1.0
≥7000
≥15000
18709
3742
G15151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J标准分区J05/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68789
≥0.7
≥5000
≥10000
9331
1867
G15152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标准分区T1-1/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60431
≥0.7
≥5000
≥10000
4075
815
G15153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标准分区A4-1/01(部分二)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1942
≥0.7
≥5000
≥10000
558
112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5149: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Y06-2/01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4、G15150: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E01-2/02、E01-3/02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5、G15151: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J05/01号地块等七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97号)。6、G15152: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7-3/01号地块等十八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129号)要求执行。7、G15153: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7-1/01号地块等十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103号)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11月20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2015年10月31日12:00时-2015年11月2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10月31日12:00时-2015年11月2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1月20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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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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