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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16年09月08日至16年09月20日挂牌出让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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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建设用地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萧政储出(2016)24号 | 新街单元D-03,东至香樟路,南至建设二路,西至高新九路,北至18米规划道路。 | 46068 | 居住用地 | 不大于2.5 | 不少于30% | 不大于25% | 70年 | 34550 | 萧政储出(2016)25号 | 新街单元D-01,东至香樟路,南至18米规划道路,西至农田,北至建设四路。 | 55835 | 住宅用地 | 不大于2.5 | 不少于30% | 不大于25% | 70年 | 41880 | 3802 | 幼儿园用地 | 不大于0.8 | 不少于40% | 不大于25% | 划拨 |
注:地块的具体情况以《挂牌文件》为准,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如境外企业要求参加竞买的,可先在境内依法设立公司,也可直接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各自满足以上要求,竞买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竞得人必须在项目开发前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满足与项目规模匹配的开发资质等级。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除外。允许预(销)售。
萧政储出(2016)24号地块特别约定:1、地块竞得人需无偿配建2000平方米商业用房作为村级留用房(该村级留用房经新街街道申请折抵村级留用地1.2亩),该村级留用地房位置需经新街街道确认,产权归新街街道盛东村经济联合社所有。2、代征道路(规划道路中心线以南部分)面积约3076平方米由受让单位按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市政道路标准出资代建,代建道路必须与项目建设同步实施,代建配套设施的落实工作由做地主体负责,建成验收合格后无条件移交给萧山区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或单位。3、与相邻区块地下空间允许自行协商连通,连通空间建筑标准必须满足地面道路等与其涉及的相关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穿越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以谁开发谁使用为原则。
萧政储出(2016)25号地块特别约定:1、地块竞得人需无偿配建2000平方米商业用房作为村级留用房(该村级留用房经新街街道申请折抵村级留用地1.2亩),该村级留用地房位置需经新街街道确认,产权归新街街道盛东村经济联合社所有。2、该地块设置9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3802平方米,幼儿园由受让单位负责同步实施建设,设计方案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幼儿园以划拨方式供地,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相关职能部门。3、代征道路(规划道路中心线以北部分)面积约3414平方米由受让单位按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市政道路标准出资代建,代建道路必须与项目建设同步实施,代建配套设施的落实工作由做地主体负责,建成验收合格后无条件移交给萧山区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或单位。4、与相邻区块地下空间允许自行协商连通,连通空间建筑标准必须满足地面道路等与其涉及的相关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穿越道路、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以谁开发谁使用为原则。
(二)要求
1、竞得人在地块所在地的镇、街道未成立公司的,须在地块所在地的镇、街道成立项目公司,于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2、报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3、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本宗地设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出让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5%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如遇政府重大活动导致停工建设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账户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土地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7331310182600095715,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联系人:娄小姐,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联系电话:0571-82703373。
三、竞得人的确定
萧政储出〔2016〕24、2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2016-8-12日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6-8-22日至2016-9-20日10时(工作日),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6室(育才北路50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6-9-8日至2016-9-20日11时(工作日),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6室(育才北路508号)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出让人在2016-9-20日11时(工作日)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资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一)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
萧政储出(2016)24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6900万元人民币整,可用网银、电汇、本票、汇票方式缴纳(购地单位按相关办法执行)。
萧政储出(2016)25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8400万元人民币整,可用网银、电汇、本票、汇票方式缴纳(购地单位按相关办法执行)。
特别提醒:因近期财务银行账户更新可能会导致无法通过网银、电汇方式汇款。本票、汇票方式缴纳不受影响。请注意提前准备、按时缴款。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萧政储出(2016)24、25号地块:2016-9-20日10时;
(三)人民币账户名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专户
帐号:35197131918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外币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账号:35325843607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四)特别提醒:外币缴付的,以保证金到帐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为准。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一)挂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6室(育才北路508号)。
更新显示挂牌报价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一楼大厅。
(二)挂牌时间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为:萧政储出(2016)24、25号地块:2016-9-8日至2016-9-20日14时30分(工作日)止;
(三)现场书面竞价时间
现场书面竞价时间:2016-9-20日14时30分;
现场书面竞价地点: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事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块联系人
萧政储出(2016)24、25号地块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地块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6室
联系电话:0571-83815385
(二)财务联系人
人民币缴款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2室
联系电话:0571-83518067
外币缴款联系人:娄小姐
联系地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6楼6011室
联系电话:0571-8270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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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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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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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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