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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4月28日至5月9日挂牌出让六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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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指标
编号 | 地块坐落 | 地块状况 | 面积(m2)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备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LCG2003-08# | 大庆西路南、新孔路东 | 净地 | 9673.2 | 市场用地 | 40年 | ≤1.2 | ≤40 | ≥20 | | LCG2003-09# | 幸福路西、新海路东 | 净地 | 28323.3 | 商业、金融用地 | 40年 | ≤1.3 | ≤45 | ≥25 | | LCG2003-10# | 幸福路西(原地毯厂) | 净地 | 16632.6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 | 70年 40年 | ≤1.5 | ≤35 | ≥30 | | LCG2003-11# | 市涤纶厂东、大庆西路北 | 厂区净地 棚户区毛地 | 68322.2 | 公共设施 居住用地 | 40年 70年 | ≤1.5 | ≤30 | ≥30 | | LCG2003-12# | 南巷小学西、原墟沟酿化厂及北侧 | 厂区净地 棚户区毛地 | 5561.9 | 居住用地 | 70年 | ≤1.7 | ≤35 | ≥25 | | LCG2003-13# | 墟沟大巷北路(墟沟小学对面) | 毛地 | 2612.4 | 居住用地 | 70年 | ≤1.5 | ≤35 | ≥30 |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及其它组织和个人(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尚未处理完毕或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满二年未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手续办理
竞买人于 2003年4月18日至4月26日,到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购买挂牌地块资料,申请参加竞买报名(如有竞买地块报名者超过三个以上的,则该地块竞买方式由挂牌转为招投标方式,公告时间适用招投标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LCG2003-13#保证金数额为100万元;LCG2003-08#、LCG2003-09#、LCG2003-10#、LCG2003-12# 保证金数额为300万元;LCG2003-11#保证金数额为500万元),方可参加挂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个人凭有效身份证、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事业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上述需递交资料复印件一套。
五.竞买报价规定
竞买人报价按出让人提供的具体地块出让挂牌须知规定条件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报价书:
1.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
2.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3.未按加价幅度的有关规定报价的;
4.报价单内容未填写齐全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清楚;
5.一份报价单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6.报价单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虽经委托代理人签署,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7.实际竞买地块与报名申请竞买地块不一致的;
8.其他按规定应属无效的。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法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它条件的,该报价人为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如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同时报价且报价相同的,将采取现场规定时间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按以下方法进行:
1.竞买人仅有一次报价机会;
2.竞买人报价单递交出让人;
3.竞买人报价不执行挂牌报价的加价幅度;
4.出让人宣读报价结果,确定价高者为竞得人;
5.如最高报价还有相同者,将重复以上操作,直至确定竞得人为止。
(四)若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七.挂牌时间及地点
本次挂牌将于2003年4月28日至2003年5月9日在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大厅公开进行,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5月9日下午17时,如需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从5月9日17时至18时止。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21号国土大厦西大厅
联系人: 张 祥
联系电话:0518-550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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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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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连云港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二OO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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