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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国土资源局10月21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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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济宁高新区汇景苑居住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高新区汇景苑居住小区 | 该宗地位于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以北、火炬路以东、新元路以南、电业局以西 | 62435 | 商业、住宅 | ≤2.0 | ≤27.7% | ≥42% | 40、70 | 7000 | 50 | 2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必须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9月25日起,到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地产交易所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9月25日至2006年10月18日16时前,到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地产交易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户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1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6年10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6年10月21日上午9时50分,在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拍卖大厅举办。
七、在竞买报名时间截止时,如竞买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将书面通知各竞买人。
八、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开户单位:济宁市财政局开发区分局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03309026402467 |
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海关路11号
联系电话:(0537)2329766、2363153
联 系 人:韩宗乾 、丰 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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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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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0月21日山东置城集团有限公司以10200万元人民币竞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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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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