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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土告字[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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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1-01地块、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2-01地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最高出让年限 | 土地条件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1-01地块 | 51281m2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 1.0~2.3 | 不超过35% |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 “五通” | 53645 | 10729 | 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2-01地块 | 50746m2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 1.0~2.3 | 不超过35% |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 “五通” | 52191 | 10439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竞买人必须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置保留底价,若该地块溢价达70%则采取竞报保障房比例的限价措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宗地名称 | 报名时间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拍卖时间 | 1.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1-01地块 | 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21日17时(工作日) | 2018年5月21日17时 | 2018年5月22日9时30分 | 2.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2-01地块 | 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2日17时(工作日) | 2018年5月22日17时 | 2018年5月23日9时30分 |
六、联系方式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58125885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193022
鳌江镇人民政府,6363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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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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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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