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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长土拍(2006)2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06年10月19日上午10时,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土地座落土地面积(M2)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商业
1小浦镇小浦村2517.51商业(加油站)≤1.3≤11%≥30%4072.5
2吕山乡长湖申线北侧(吕山水上服务区)683.53商业(水上综合服务区)≤0.5≤18%≥30%4017


  以上两宗地均设置保留价。具体土地开发要求和具体情况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有关事宜

  1、参加竞买对象:参加竞买宗地编号1号地块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参加竞买宗地编号2号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6年9月26日上午8时起至2006年10月18日下午4时止,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领取公开出让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办法: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代理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宗地编号1号地块请携带成品油经营资格证明。

  4、报名登记时须交竞买保证金:报名参加竞买宗地编号1号地块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报名参加竞买宗地编号2号地块保证金人民币2万。竞得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保证金抵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不计息)。竞得者不在成交确认书约定日期内与长兴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土地出让方式: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竞买申请人达到法定人数(三人),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报名竞买申请人少于法定人数时,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11月6日下午4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加挂牌竞买。

  6、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各地块挂牌报价时间分别为:

  (1)宗地编号1号地块:2006年10月20日上午8时起至2006年11月7日下午3时止;

  (2)宗地编号2号地块:2006年10月20日上午8时起至2006年11月7日下午4时止。

联系方法:


  联系人: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所 董明忠

  电 话:0572-6205219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沈树明

  电 话:0572-6031265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址:www.cxztb.gov.cn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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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200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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