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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20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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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产业规划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绿地率 | 1 | 平湖市独山港区兴港路东侧、黄姑塘南侧 | 38280.1 | 工业(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 ≥1.0 | >35% | ≥2250 | 10%-20% | 50年 | 170 | 861 | 2 | 平湖市全塘镇全衙路北侧 | 1428.5 | 仓储 | ≥1.0 | ≤60% | / | 10%-20% | 50年 | 7 | 38 | 3 | 平湖市全塘镇全衙路南侧 | 909.1 | 工业(纺织服装制造) | ≥1.5 | ≤60% | ≥2250 | 10%-20% | 50年 | 5 | 25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各地块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16日至2009年7月6日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09年6月9日至2009年6月28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09年6月29日至2009年7月6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9年7月6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09年6月29日至2009年7月8日14:3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7月8日14: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嘉兴市商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号:901101800200000661
开户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号:33001637335056720668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平湖市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85128778、85261152
联系人:褚先生、王先生、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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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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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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