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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长土拍(20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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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03年9月15日下午三时整,在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古龙大酒店对面二楼),对雉城镇环城东路雉城二小东侧地块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位于雉城镇解放东路与环城东路交汇处,东临环城东路,西至雉城二小,南至解放东路,北至杨家塘路。
  2.地块面积:净出让面积5577平方米。
  3.用地性质:综合(商业、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40、70年。
  5.地块现状:熟地出让

  二、土地开发要求:

  1.容积率:≤2
  2.建筑密度:≤38%
  3.绿化率:≥30%

  总平面布置:沿街为商业、住宅用地,规划发展为电子街,环城东路与解放东路交叉处布置一座小高层建筑,小高层建筑高度为32米,另外建筑控制高度19米。

  三、土地出让方式:该幅地块整体拍卖,起拍价2142万元(设置保留价),具体建设规划设计等相关要求请阅有关拍卖文件、图纸。

  四、参加竞拍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均可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3年9月4起至9月14日下午五时止,到长兴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登记。

  2.报名办法: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有关资料。

  3.竞拍保证金:报名登记时须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0万元。竞得后履约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未竞得者5日内全部退还(不计息)。报名后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全部地价款者,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联系方法:


  联系人:方先生、汪先生

  电话:(0572)6052301
  (星期六、星期日照常报名)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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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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